文/余 非
最近不斷有人炮轟香港涉及政治層面那類官司的審判情況,我個人認為,那方面的事已十分熱鬧,而且矛盾已進入要解決的議程之內,反之,卻長期忽略了民生方面的各種漏洞和毛病。最近黃馮律師行被香港律師會接管的事件,反映香港非政治化、民生方面也存在結構性弊病。在法律方面,香港的打工仔、小市民,尤其是生活踏實的那群人,究竟是否得到了足夠的法律保障?黃馮律師行事件,也許是個很好的案例。
黃馮律師行是全港二手樓買賣市佔率排第一的律師行,有不只一名苦主在上月23日已完成了所有成交文件,翌日付款入賬卻「彈票」,到這時才知道律師行出事。香港律師會於24日宣布接管該律師行和凍結資金,之後是25日聖誕節公眾假期,而26日是星期六、27日是星期日。按苦主的說法,他們於26日星期六當天已經不斷打電話查問情況,接聽者都說不清楚狀況。至28日星期一,正式的工作天,有部分苦主親身去香港律師會和律師行追問情況,當日律師行門外排起人龍;之後就說每天發20個籌去處理個案。
至12月31日,律師會有公開回應了,表示去信銀行和政府相關部門,呼籲他們盡力協助黃馮律師行的前客戶;並且列出100間可以承接個案的律師行。但之後數天不是星期六就是公眾假期,要到1月4日才是工作日。律師會在一個如此多公眾假期的年底採取行動,相信有他們的考慮。但客觀事實是,受無妄之災的那群人,最初那十一天定必如坐針氈;一層樓、一大筆錢,甚至以百萬計的金錢沒有了。大概,當中的折磨,不是你我作為旁觀者可以感受到的吧。
找到新律師行的苦主,還要無端額外多付一筆律師費;而有不少人甚至找不到新律師行接手。有苦主估計,不少個案涉及成交期的定義問題,即是會有爭議,處理起來比較麻煩;而向黃馮律師行取回文件的過程可能很漫長。因此,那100家律師行,不是全都真正願意接收黃馮律師行的手尾。
此次受影響的樓宇買賣個案大約有1200宗,站出來討回公道的苦主有79人,已經有涉及1億2千多萬資金被凍結;而還有上千人未加入群組,總數一定不止是現時這個數目。這79位站出來的苦主,大部分屬於買樓自住的小市民,有人為結婚,而不少人都是生了BB,有改善居住環境的必要。他們循規蹈矩做人,但香港的法律卻保障不了小市民,擺在他們面前的,是努力儲錢,或借夠錢買樓、付首期,都要遇上被殺訂、輸大訂和印花稅那筆錢這等命運。
這件事還有兩個疑問:
第一疑問是,據報,律師會在2009至2019年十年內,曾22次介入律師行業務,對上一次是2016年接管何伯華律師行。那次有人花了幾年時間才取回相關文件,而被凍結的資金,到現在仍未完全成功取回。既然十年內二十二次接管,現在是第廿三次,何以好像仍然沒有固定程序?
需一次大動作的結構調整
第二點疑問是,黃馮律師行一名前文員涉挪用該行客戶款項,香港律師會按《法律執業者條例》第159章接管黃馮律師行的業務。可是,對被無辜牽涉其中的過千名苦主,又有沒有責呢?舉例,既然是前文員,可不可以不凍結解僱文員後的入賬款項呢?受影響者涉及一層樓,少則幾十萬,一般也300至900萬,對平常小市民而言已是不小的一筆錢。
站出來的約80位苦主都是有工做、有交稅的小市民,買樓不是投資,不少個案甚至是生了小朋友,必須改善居住環境所以買樓。黃馮律師行此次被接管,會不會反映,香港涉及民生的法律結構,長期以來也沒有好好保障小市民?因為此次律師會接管的是買賣樓宇排名第一的律師行,於是小市民苦主數量多,問題才浮現及引起關注。
請注意,我強調是民生方面的法律結構!生活在香港,法律層面也好,其他層面也好,它們存在的深層次矛盾,都被天天講政治的「泛政治化」消耗掉關注度。黃馮律師行的接管事件,是否反映,香港的社會民生,其實未如想像中公平合理?其次,是否反映,香港民生事務的利益分配,以及權力結構,需要來一次大動作而漫長的調整?
這種涉及民生的改革,必須在安靜的環境下進行。香港,會不會是時候不應再天天圍着政治議題做焦點了?希望為改善家人生活而置業的苦主,都可以盡快解決問題。
註:原文刊於《獅子山下》公眾號,題目為編者所加,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