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去年11月18日攬炒暴徒圍攻警方防線圖「營救」理大嘅黑暴,當時中文大學男生施朗頴(20歲),喺油麻地佐敦道與志和街交界,保管10個不同型號六角匙及一把剪鉗,意圖在無合理辯解嘅情況下使用該物品,以摧毀屬於路政署嘅圍欄。經審訊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罪成,昨日喺九龍城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
控方案情指,警員去年11月18日凌晨到油麻地佐敦道與志和街交界掃蕩,跟住見被告坐喺Tesla私家車後座,並搜出其背囊內有涉案剪鉗與六角匙。被告喺警誡下聲稱:「阿sir,啲嘢真係我做地盤開工用。」之後被告審訊時無自辯,亦沒提供出入地盤嘅記錄或僱傭證明。
裁判官鄭念慈指,被告自撰求情信稱「願意接受法庭所有處罰」,被告不認罪,覺得悔意有限,但因被告年紀尚輕及身體情況不理想,遂判被告進入更生中心。辯方旋即為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鄭官認為被告在另一案保釋期間干犯本案,而近日棄保潛逃風氣重,加上被告上訴成功機會低,遂駁回其申請。
編輯:曹普普
關鍵詞:鄭念慈 中大生 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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