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學明
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就黎智英案依法作出有罪裁決,裁定其兩項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煽動罪名全部成立。這一裁決,不僅是對個別被告多年違法行徑的法律追責,更是對所有企圖以香港作為顛覆國家、干預中國內政平台的勢力作出的嚴正宣示——國家安全有法可依、違法必究,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案件審訊歷時156日,庭審過程公開透明,證據鏈完整清晰,控辯雙方權利獲充分保障,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嚴格依照法律和事實作出裁決。這是一場經得起歷史、法律和國際檢視的審判。任何罔顧庭審事實、刻意忽略證據、將司法裁決歪曲為「政治迫害」的說法,都是對香港法治的蓄意抹黑,也是對司法獨立的公然挑戰。
安全不是發展的對立面
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從來不是犯罪的護身符。自由若被用作顛覆秩序、煽動仇恨、勾結外力的工具,本質上已經變質為對公共利益的破壞。黎智英案所揭示的,不是抽象的政治爭議,而是一系列具體而嚴重的違法行為:長期操控媒體製造對立情緒,勾連外部反華勢力,公開乞求制裁國家和香港,試圖將香港推向「攬炒」深淵。這些行為,無論包裝得多麼動聽,實質都是對國家主權、安全和香港社會穩定的直接衝擊。
外部勢力在法院作出裁決後變本加厲對香港干預、施壓、抹黑,恰恰再次印證本案的本質——有人不甘心失去在香港操縱輿論、製造混亂的代理人。然而,香港是法治社會,不是任人指揮的政治棋子。司法機構依法辦案,正是「一國兩制」下高度自治和司法獨立的最有力體現。
事實已反覆證明,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社會秩序迅速回穩,法治重回正軌,經濟逐步復甦,市民的正常生活與權利得到更實在的保障。國家安全從來不是發展的對立面,而是繁榮穩定的根本條件。沒有安全的環境,談不上自由;沒有法治的底線,更談不上青年未來。
築牢底線才有光明未來
作為長期關注青年發展的一分子,尤其感到痛心的是,黎智英及其同夥曾經利用媒體與話語權,誤導不少年輕人走向對抗與激進,甚至付出沉重的代價。法院的裁決,不只是正義的伸張,更是一堂沉痛而必要的社會課:任何煽動仇恨、利用青年、出賣香港的人,最終都逃不過法律與歷史的審判。
法治之下,沒有例外;維護國安,沒有妥協空間。黎智英案的依法裁決,是香港法治的勝利,是國家安全的勝利,也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重要里程碑。只有堅守法律底線、築牢安全屏障,香港才能真正告別內耗與撕裂,集中精力拚經濟、謀發展、惠民生,為年輕一代創造一個穩定、可預期、有希望的未來。
廣東省政協常委、粵港澳大灣區青年總會主席
(來源:大公報A11:評論 2025/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