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勇
不少商業項目——特別是商場均設有公共空間,但若要在這些地方舉辦活動,往往須經地政總署繁複審批,動輒耗時數月。這種「高門檻、低效率」的機制,不僅打擊商戶舉辦活動的意願,更令公共空間長期閒置,未能發揮其聚人流、促消費的作用。節慶市集或藝術展覽等活動,便常因審批延宕而錯失時機,間接削弱城市的文化與經濟活力,實在可惜。
就此,發展局宣布推出試行計畫,精簡審批程序,並設特惠收費。此舉不僅回應了民建聯與民間的長年訴求,更契合後疫情時代全球城市「以靈活政策促經濟」的趨勢,有助釋放公共空間的潛在價值,為城市注入活力,締造商家、市民、遊客共贏的局面。
試行計畫的核心在於「拆牆鬆綁」。精簡審批程序後,審批時間縮減至一個月,批出的豁免書有效期則為一年,且能多次使用,免去同一地點重覆申請之繁瑣,大大減省行政和商家的成本,亦降低不確定性,讓商家能更靈活規劃活動。
計劃另設特惠固定收費,行政費用加上首月費用大減至一萬七千元。一年內其它月份若再舉辦活動,只須額外繳付五千元,並同步放寬商業活動面積限制至休憩空間的20%。這提供極大經濟誘因,促使商家舉辦多元活動,不但增加就業機會,帶來的人流更能刺激周邊零售餐飲消費。
試行計畫雖為期兩年,但其意義在於探索「制度創新」的方向。未來政府可就其它公共空間推出類似計劃,例如社區閒置空地、海濱長廊等,並引入公私合作(PPP模式),分攤管理成本。旅發局若能與活動主辦方合作,將公共空間活動納入旅遊路線,加強海外宣傳,更能落實「無處不旅遊」願景,為遊客創造獨特的旅遊體驗。
公共空間既是城市肌理的一部分,更是社會經濟活力的載體。發展局此次變革不僅回應民意,更揭示治理思維進一步轉型。唯有持續簡化非必要監管,方能激發民間創意,落實施政報告「齊改革、同發展」的理念。
(作者為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召集人、立法會議員、民建聯副主席、新界社團聯會<新社聯>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