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少康
3月19日,香港特區立法會89票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順利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整個立法過程全面按程式進行,立法會議員審議認真謹慎,依法依規、高質高效,充分彰顯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決心。3月19日是香港等待了26年8個月零19日的歷史時刻,是特區第六屆政府和第七屆立法會終於共同完成光榮使命的歷史時刻,是香港特區共同譜寫光榮歷史的驕傲時刻。
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國家憲法與香港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中央通過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授權並要求香港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香港依法完成二十三條立法是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憲制責任、落實基本法以及全國人大「5·28」決定和香港國安法相關規定的應有之義。新通過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作了規管,並適應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際需要完善了相關制度機制,使香港特區能夠全面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和已實施的香港國安法有機銜接,共同構築起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強防線,共同成為護衛「一國兩制」的重要法律保障。
安全是發展的基礎,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是香港社會的強烈共識和主流民意,已成為香港社會最強音。經歷了風風雨雨,大家痛感香港不能亂也亂不起。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後,香港由亂及治的鮮活事實讓社會各界更加深刻地認識到,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保國家安全就是保「一國兩制」,就是保香港繁榮發展。當前國際形勢依然複雜,香港完成二十三條立法具有迫切性和必要性。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堅決扛起「當家人」和「第一責任人」的重任,堅定推進二十三條立法工作;立法會議員認真履職盡責,嚴謹審議通過法案;社會各界全力支持立法,積極建言獻策,充分反映香港由治及興新階段的愛國愛港新氣象。
「兩岸猿聲啼不住,輕舟已過萬重山。」國安才能港安,港安才能家安。隨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全票通過、二十三條立法順利完成,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上堵塞了漏洞、補齊了短板,有效保障國家安全,讓香港可以無後顧之憂、輕裝上陣,聚精會神拚經濟、謀發展的基礎更加牢固。我們堅信,香港在更高水準的安全保障下,「愛國者治港」局面將更加穩固,定能實現更高品質的發展和更高水準的開放,不斷以新的輝煌續寫「一國兩制」成功實踐新篇章。我們堅信,在強國建設、民族復興的新征程上,香港大有可為,大有作為,香港的未來一定會更加美好!
(作者為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惠州社團聯合總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