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虐兒案中,一名44歲前員工繼昨日(9日)承認12項控罪,今日(10日)於區域法院就另案再承認共37項虐兒罪,涉及超過22名幼童,共涉及125次虐兒事件。法官將案件押後至其他不認罪被告的案件審結後,才處理被告的求情及判刑。
案情指,被告2003年成為合資格幼兒工作員,於2019年2月加入童樂居。而被告在控罪涉及時間中,曾對兒童作出以下行為,包括大力屈曲腳趾;多次粗暴拉扯頭髮;拍打和以便盆敲打頭部;以鞋擲向幼童等。
44歲的被告趙詠茜,於2022年12月22日被拘捕,被控於2021年10月29日至12月17日之間,故意襲擊共22名1至3歲幼童。她在警誡下指自己育有10歲和7歲的女兒,並承認案發時情緒不穩、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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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常伯勞
關鍵詞:童樂居虐兒區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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