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昇詞】保安員應納入輸入外勞第二級審批機制

  周小松 勞聯秘書長、立法會議員

  近期本地有齣以保安員為題材的電視劇播出,連帶引起大眾對於保安行業的關注。根據政府資料,現時本港持有有效各類保安人員許可證的人數約為37萬人,而截至今年9月,受僱擔任保安工作的人員超過16萬人。

  由於保安員的入職門檻相對簡單,向來是本地中高齡人士的熱門就業選擇,也是基層工友失業後主要考慮轉投的職位之一,保安的替更及頂更崗位更是主要由本地人擔任。然而隨着輸入外勞的相關規定放寬,或對行業生態帶來影響。截至今年9月,「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優化計劃)下當局共接獲僱主申請輸入17,742名保安員,至今已獲批准的申請可輸入7,275人,而於今年8月,共有2,736名輸入保安員經優化計劃在港工作。需留意的是,勞工處於今年6月完成檢討優化計劃,放寬了外勞工作地點的限制,容許僱主申請安排外勞在不超過五個按《區議會條例》所載列地方行政區內的業務地點工作,提升了僱主在人手安排上的自由度。筆者注意到,在今年7月至9月,當局每月平均接獲申請輸入564名保安員,較今年首六個月的月均302人大幅增加約87%,可見新措施確實促使保安公司及物業管理公司等更積極申請輸入保安員。

  如今在人工智能(AI)、技能錯配等因素衝擊下,不少本地基層工人求職有困難。為保障本地工友有足夠的就業機會,筆者建議當局考慮將保安員納入優化計劃的第二級審批機制,收緊本地僱員及外勞的人手比例,盡量將職位留給本地工人。甚至可研究訂立機制,若輸入勞工佔整體從業員超過某一比例,便將該工種納入為第二級審批類別,以保障本地工人優先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