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服務站/MPF全自由行12·21推 百萬打工仔受惠 每年可轉移一次僱主供款 有助促進市場競爭
特區政府早前於憲報公布首階段強積金「全自由行」於2026年12月21日推出。
積金局主席劉麥嘉軒昨日發表網誌,指「全自由行」會分兩個階段實施,首階段將涵蓋約100萬名於2025年5月1日或之後加入職場或曾轉職的僱員,而隨着更多畢業生投身職場,以及僱員轉職後符合相關資格,受惠於首階段「全自由行」的僱員人數將持續增加。\大公報記者 邵淑芬
劉麥嘉軒指出,積金局於2012年推出僱員自選安排(半自由行),讓打工仔女可選擇每個公曆年一次,將僱員強制性供款的強積金由僱主參加的強積金計劃轉移至僱員自選的強積金計劃;至於僱主的強制性供款部分,因可用作對沖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須繼續保留在僱主所參加的強積金計劃內。
半自由行累計轉移逾110萬次
於2021至2025年的5年間,平均每年有45億元的強積金透過「半自由行」轉移至僱員自選的強積金計劃,較前5年(2016至2020年)平均每年42億元增長7%。截至2026年9月,「半自由行」自推出以來轉移個案的總數已超過110萬宗,涉及金額約590億元。
劉麥嘉軒表示,隨着特區政府於2025年5月1日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半自由行」正是在這基礎上擴大到「全自由行」,進一步提升打工仔女對強積金的管控,讓他們除了可以轉移僱員強制性供款的強積金外,於每個公曆年亦可透過「全自由行」選擇一次將僱主強制性供款的強積金,全數從僱主參加的強積金計劃下的供款賬戶,轉移至他們自選的強積金計劃下的個人賬戶。
換言之,相關僱員在現職期間累積的所有強制性供款,可以全數轉移至他們自選的強積金計劃,亦可以選擇分開僱主供款部分及僱員供款部分各自轉移。積金局表示,落實「全自由行」並不會改變僱主現行供款安排,他們仍會透過參加的強積金計劃,繼續為僱員作僱主及僱員強制性供款。
至於次階段「全自由行」,即涉及於2025年5月1日前已開始現職的僱員,劉麥嘉軒指,由於他們屬僱主強制性供款的強積金仍有機會用作「對沖」2025年5月1日前服務年資的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因此需要進行額外的法例修訂,以確保在提升打工仔女對強積金的管控的同時,符合相關法定安排的運作需要。
劉麥嘉軒:切忌「為轉而轉」
劉麥嘉軒表示,打工仔女可以在今年12月21日至31日辦理2026公曆年的轉移,亦可以在下年1月1日起辦理2027公曆年的轉移。她提醒計劃成員,強積金屬長線投資,切忌「為轉而轉」,更不要頻繁轉移強積金。
強積金「全自由行」的好處,是有關僱員在選擇強積金受託人和計劃方面將享有更大的自主權,讓更多計劃成員能按他們的選擇,把強積金轉移至符合個人需要的強積金計劃。再加上「積金易」平台全面運作所提供的便利,當局預期可藉此鼓勵僱員更積極管理自己的強積金投資,並有助促進市場競爭,創造更多減費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