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全自由行」 首階段惠百萬人
12·21起推出 全數權益可轉到自選計劃
政府早前於憲報公布,首階段強積金「全自由行」將於12月21日推出。積金局主席劉麥嘉軒昨日在網誌分享道,首階段的「全自由行」將涵蓋約100萬名於去年5月1日或之後加入職場或曾轉職的僱員,「積金易」已為此更新相應的系統功能。次階段「全自由行」則涉及於去年5月1日前已開始現職的僱員。積金局正全力支援政府推進相關立法工作,以配合最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及,政府會在明年年中就落實次階段「全自由行」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
劉麥嘉軒介紹,積金局於2012年推出俗稱強積金「半自由行」的僱員自選安排, 截至今年9月,「半自由行」自推出以來轉移個案的總數已超過110萬宗,涉及金額約590億元。
隨着特區政府於去年5月1日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半自由行」在這基礎上擴大到「全自由行」,讓打工仔女除了可以轉移僱員強制性供款的強積金外,於每個公曆年亦可透過「全自由行」選擇一次將僱主強制性供款的強積金,全數從僱主參加的強積金計劃下的供款賬戶,轉移至他們自選的強積金計劃下的個人賬戶。
應衡量收費及風險等因素
為確保妥善和有秩序地落實新安排,「全自由行」會分兩階段實施。劉麥嘉軒表示,今年12月實施的首階段「全自由行」,將涵蓋約100萬名於去年5月1日或之後加入職場或曾轉職的僱員,未來當有更多畢業生投身職場,以及僱員轉職後符合相關資格,受惠人數將持續增加。這些僱員如決定作出轉移,可透過「積金易」以電子方式辦理,在今年12月21日至31日辦理2026年的轉移,亦可以在下年1月1日起辦理2027年的轉移。
至於次階段「全自由行」,由於這批僱員的強積金中,屬僱主強制性供款的部分仍有機會用作「對沖」去年5月1日前服務年資的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因此需要進行額外的法例修訂,以確保符合相關法定安排的運作需要。
劉麥嘉軒提醒,強積金屬長線投資,切忌「為轉而轉」,更不要頻繁轉移強積金。計劃成員在善用「全自由行」前,應先衡量各項因素,仔細比較不同強積金計劃的基金選擇、表現,以及收費水平,並按人生階段、投資目標、風險承受能力等因素,作出審慎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