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被指可安排代母來港產子 衞生署:已交執法部門
【大公報訊】記者王香安報道:有內地網紅懷疑在港開設公司經營代母生意,聲稱可安排代母來港產子,以獲得香港身份。大公報記者通過其社交平台發現,其公司內容已全部刪除,只留下公司介紹,聲稱「為LGBTQ+ 群體提供安全合法的IVF服務」。衞生署昨日回覆《大公報》查詢表示,根據《人類生殖科技條例》,本港禁制屬商業性質的代母安排,以及分發有關的廣告,目前該案件已由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轉介執法部門跟進。該網紅接受傳媒查詢時表示,無在香港安排代孕,又指在香港的生意合規。
有報道稱,該網紅不時在社交平台宣傳代孕生意,多個帖文稱可協助新生嬰兒取得香港身份。根據台灣當地傳媒報道,該名內地網紅及澳洲籍男子以觀光名義到當地,曾在網上招攬代理孕母業務,相關影片內容已構成醫療廣告,違反當地法例有關醫療廣告的規定,二人已被罰款及驅逐出境。
該名內地網紅疑似在港開設公司經營代母生意,記者在社交平台搜索,發現其賬戶主頁有香港電話鏈接,可直接傳送至一間公司WhatsApp賬戶的主頁,主頁介紹聲稱「為LGBTQ+ 群體提供試管嬰兒和代孕服務(IVF and surrogacy services)」等的宣傳字眼。該WhatsApp賬戶主頁可連接公司網站,網站內容已全部刪除,只介紹是一間2018年成立的美國公司,為 LGBTQ+ 群體提供安全合法的IVF服務。
香港禁商業代母及廣告
衞生署回覆《大公報》查詢表示,在香港,為不育夫婦提供生殖科技程序(包括代母安排)受《人類生殖科技條例》(香港法例第561章)所規管。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是根據《條例》成立的法定機構,以規管進行生殖科技程序、涉及生殖科技程序中已使用或準備使用的配子或胚胎的處理方式等。《條例》第17條禁制屬商業性質的代母安排,以及分發有關的廣告。衞生署表示,已將案件轉介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管理局在尋求法律意見後,已將案件轉介執法部門跟進。
立法會議員林哲玄向大公報記者表示,香港沒有合法的代母安排。任何女士來香港產子,在出生證明上,她就是嬰兒的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