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競委會虛報資料 63歲商人提堂
【大公報訊】記者戴東報道:競爭事務委員會早前就某工廈維修工程的懷疑反競爭行為調查時,一名商人涉在會面期間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被控一項「向競委會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罪,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待辯方索取文件及尋求法律意見,12月4日再訊,其間獲准以8000元保釋。
被告王劭強,報稱商人,63歲,被控於2023年7月12日,在黃竹坑香港競爭事務委員會辦公室就香港法例第619章向競爭事務委員提供資料,而該資料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而明知該資料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或罔顧該資料是否在要項上虛假或具誤導性的。
競委會表示,這是首次有人因向競委會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而遭刑事檢控。「向競委會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