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去信《紐約時報》 譴責抹黑香港國安條例

  【大公報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發信給《紐約時報》,就該媒體所發表文章中對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提出的歪曲事實及毫無根據的指控,表示強烈反對並譴責。

  鄧炳強在信中說,維護國家安全是包括中國和美國在內的每個國家的首要任務。所有主權國家都擁有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律的固有權利。美國自身擁有數量龐大且不斷增加的國家安全法例,《紐約時報》對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實屬雙重標準和虛偽。

  鄧炳強又指,文章中所報道的執法行動完全合法,乃基於證據並嚴格按照法律進行,與被捕人士的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他強調,文章將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與合法行使新聞自由混為一談。包括記者在內的所有公民都有義務遵守法律。任何人無權傳播仇恨言論和美化犯罪。西方國家也嚴格禁止此類行為。

  鄧炳強表示,香港特別行政區將繼續堅決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依法保障香港居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