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表未補價房屋出租 名額三千
行政長官於去年施政報告宣布推出的「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白表)及「長者業主樓換樓計劃」,在昨日起接受申請。前者由房委會及房協以先導形式推出,名額共3,000個,讓資助出售單位的業主靈活善用其物業,並為不符合公屋申請資格,但又未能負擔購買私人住宅的市民提供更多租盤選擇。後者則讓合資格長者業主可在無須補價的情況下,於第二市場出售原有單位,其後在第二市場購買一個實用面積較小或位處較偏遠地區的單位。
業主須持有物業滿10年
在「出租計劃」(白表)下,擁有資助出售單位業權滿10年或以上(以簽署單位的轉讓契約當日起計)的業主,在繳付出租准許費後,可將其未補價的單位出租予符合居屋白表資格的申請者。至於參與計劃的租戶,須為符合最新一期居屋白表入息及資產限額申請資格的人士,以及由申請日期之前的24個月起計,直至獲發「租客證書(白表)」當日,申請人及 / 或家庭成員並無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
「長者業主樓換樓先導計劃」方面,計劃既有助促進資助出售房屋的流轉,亦為長者業主提供多一個選擇,讓他們可因應退休生活、家庭需要和居住安排,靈活調配資產。
有意參加計劃的長者業主,除擁有未補價資助出售單位外,亦須符合以下三項資格,包括所有業主及已登記家庭成員均年滿60歲、業主已擁有該資助出售單位的業權滿10年或以上、由申請日期之前的24個月起計,直至簽訂新購入資助出售單位的臨時買賣合約當日,業主及所有已登記家庭成員並無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原有資助出售單位除外),以及在出售單位前向房協申請「交易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