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之有物】學校膳食 可借鏡日韓
沈鴻穎 學研社成員、文字工作者
開學近一個月,有孩子剛升小一的朋友大呻:「小朋友話學校啲飯好難食,餐餐唔想食、食唔飽,但我們又好難帶飯……」。另一位五年級家長呻:「天氣咁熱,唔明點解供應商會整豆腐,焗了幾個鐘,小朋友話打開盒飯聞到酸味,食了兩啖唔敢再食。」親友當中也不乏為孩子自備午餐者,每朝五點就要起床煮飯,小朋友背起巨型書包之餘,還要帶飯壺。一個難食的小學飯盒,為難了家長,也苦了學童。
開學不久已有小學爆集體食物中毒。筆者小學年代也中過招,可惜30多年過去,難食、遲送到、食物中毒個案仍時有發生。本港現時制度有中央供應商,飯盒多由工場預製,經長途運送再翻熱,食物安全風險亦增加。
對比日本與韓國,本港對學童飲食健康的制度明顯落後。日本早於1954年制定《學校給食法》,將午膳視為教育一部分,每校設「給食室」即場烹調,營養師按季節設計菜單,飯菜新鮮熱辣,食材多為本地採購,既安全又美味。韓國同樣設類似法規,甚至在2021年修例向全國中小學無償供餐。
兩國的成功關鍵,在於政府主導、法規完善、現場製作及社區參與。香港可借鏡兩地經驗:研訂專屬規管學校午膳的法例,推動較大規模的學校設校內廚房;成立地區中心統籌採購,確保食材可溯源;讓家長與學生參與菜單制定與試食評分,並將結果與供應商續約掛鈎。
建議地區食肆可參與供餐,而非單一集團承包全校,一來可推動餐廳良性競爭;二來如有一家食品長期不達標,自然會被市場淘汰;三來可降低集體食物中毒風險;最後是即使位處人流稀疏區域,食肆也可藉此營運,對餐飲業或是一條出路。
午膳不止是填飽肚子,更是健康與教育的投資。香港若繼續讓學童捱劣食、冒中毒風險,可能落後於其他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