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賣受贈名畫 南博原院長判囚3年

  據央視新聞報道,從江蘇省有關部門獲悉,南京博物院相關受贈文物管理問題所涉責任單位和人員已被依規依紀依法處理。

  經調查,徐湖平利用擔任南京博物院常務副院長、院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承接工程、促成商業合作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他人財物,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此前,根據南京博物院相關受贈文物管理問題調查情況,已依規依紀依法給予徐湖平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多名責任人被處罰

  此外,原省文化廳、省文物局、南京博物院、原省文物總店張某等相關責任人,因履行崗位職責不力或執法監督責任不到位,對違規調撥銷售書畫等問題負有相應領導責任或直接責任,分別給予開除、撤職、降級、黨內嚴重警告、黨內警告、調整職務以及批評教育等相應處理。

  省文旅廳、省文物局、南京博物院在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檢查的同時,認真吸取教訓,正在舉一反三在全省範圍內深入推進國有博物館館藏文物安全管理專項治理,切實改進完善文物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