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區議員施駿興 與女童非法性交罪成

  【大公報訊】記者鄧爾泰報道:元朗區議員施駿興昨日被裁定一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成,案件押後至10月27日求情及判刑,期間法庭將索取事主的創傷報告。

  民政事務總署回應稱,政府非常重視區議員的品格和誠信操守,並會密切留意司法程序進展作出適當跟進,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已收到元朗區議會主席及三名元朗區議員根據《區議會條例》致函就此發起調查,局長會按《條例》及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委任監察委員會進行調查。

  被告施駿興涉於2008年在學校的課外活動中認識一名11歲女童後,曾非禮該女童,其後在該女童約13歲時發生性行為。女方十多年後報警,施否認一項非禮及一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案件早前在區域法院審理,法官陳廣池昨日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