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報道/大公報記者追蹤 賣家可多個地鐵站交收 手持煙花非法網售猖獗 藏火災危機
中秋將至,市面上迎節商品紛紛推出,也有人伺機在網上售賣違禁品。大公報記者近日在多個網上交易平台發現,有人發帖售賣在港禁售的熒光棒及俗稱「仙女棒」的手持煙花,大公報記者以顧客身份向賣家查詢,並約其交收。對方見面時透露,全港各區都有同夥可安排交收。
有立法會議員指出,煙火在香港是嚴格受管制的物品,未經驗證認可的煙火存在危險,一旦引起火警及爆炸,後果不堪設想。\大公報記者 凌豪、張真(文、圖)
中秋節氣氛漸濃,市面上已陸續出現不同的應節商品。大公報記者近日在多個本地交易平台上發現,有賣家放售熒光棒及「仙女棒」等違禁品,不少帖文標題以「最新產品」或「氣氛一流」等字眼招徠。其中一款「最新熒光仙女棒」,更將兩者二合為一。商家描述稱,商品「可燒超過60秒,燒完還可以當熒光棒玩,氣氛一流」,並提供快遞及面交服務,面交地點包括中環、太子、鑽石山等港鐵站等,每一根售35元。
疑走私貨每根售35元
大公報記者以顧客身份約對方交收,對方爽快答應,並安排日前於洪水橋一個屋苑樓下交收。賣家為一名中年女子,交易期間,對方表示日後如有需要可以隨時聯繫,又表示有同夥能夠在香港各區安排面交,「(其他地點交收)屆時會安排其他人手處理」。她見大公報記者不斷提出問題,不想擾攘下去,便以準備「趕車北上」為由企圖打發記者。大公報記者於是順勢問她貨源是否來自內地,她默認地回覆一句「低調」後便匆匆離開。大公報記者隨後已立即銷毀相關物品。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接受《大公報》訪問時指出,有商家在網上兜售熒光棒及煙火等違禁品的行為往往在過時過節前後出現得比較多,市民絕不應貪刺激或貪新鮮而購買。「相信火災的可怕,市民仍歷歷在目。加上在香港任何煙火都有嚴格管制,未認證的煙火更有引起火燭或爆炸等危險。」她估計,這些煙火及熒光棒應該從內地走私而來。又呼籲警方嚴厲執法,打擊這些網上賣違禁品的非法行為。
即棄熒光棒港禁銷售
管制即棄塑膠新法例自2024年4月起實施,禁止在港銷售即棄熒光棒等非生活必需塑膠產品。環保署至今已至少向7間違規零售商發出書面警告,並要求內地及本地二手平台移除相關產品。至於「仙女棒」,警方明確指出這類煙花物品在香港已禁售,根據《危險品條例》,非法藏有或燃放煙花爆竹,最高可被判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