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談巷議】容許部分強積金作首期 圓「磚頭」夢

  劉韋瑋 資深傳媒人

  講起強積金(MPF),一些人總會有點納悶。雖然政府當年原意好,想幫大家退休後有錢傍身,但多年來管理費高昂、回報時好時壞,令不少打工仔又愛又恨。不過,來到今日,這筆錢多多少少都累積了一定金額,對部分退休人士來說,都算係一種生活補貼。

  近年社會一直有聲音,建議政府容許市民提取部分強積金作為買樓首期。其實這個想法既無違背政府幫大家籌劃退休原意,又可以幫市民「上車」,對低迷樓市亦絕對是一劑強心針。

  大家心裏有數,打工仔搵食艱難,想單靠每個月死慳死抵儲夠幾十萬甚至過百萬首期?真的難過登天!正因如此,政府何不「順應民意」,認真考慮這個建議,幫一班有心置業、有還款能力市民圓一個「安居夢」。

  本月中,政府公布首份香港五年規劃同新一份施政報告,公屋聯會就建議「容許強積金作首置用途」,讓一班有積蓄的打工仔,可提取部分MPF作為「上車」之用。

  當然,大家最擔心是如果這樣做,「老咗點算?」公屋聯會就此也建議設立「轉售限制及回撥機制」,防止有人炒樓;至於提取門檻,聯會主席文裕明認為,賬戶至少要有100萬元以上,才可提取作首期。

  事實上,以上建議並非香港獨創。公屋聯會副主席、立法會議員梁文廣表示,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CPF)早就有類似做法!新加坡的打工仔都可提取一部分公積金作為首期買樓,同時保留另一部分做退休金,規定退休後才可以提取。

  事實上,政府如果肯放寬,容許市民提取「一部分」強積金,首先留在戶口的資金仍佔大多數,而且隨着打工仔繼續返工,筆錢仍會滾存落去,對退休生活的影響其實有限。但對一個後生仔或者想改善居住環境的家庭而言,這一步之差,可能就是「租一世樓」與「有屬於自己安樂窩」的分別。

  安居才能樂業。坊間既已經有如此具體和建設性的方案,政府或應考慮這些建議,讓打工仔靈活運用自己的血汗錢,達成置業心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