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維/國際統一私法協會亞太聯絡辦落戶香港的時代意義\劉靜坤

  2025年12月,國際統一私法協會(UNIDROIT,簡稱「協會」)大會決定在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亞太地區聯絡辦公室(Asia-Pacific Liaison Office,簡稱「亞太聯絡辦」)。2026年3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律政司司長、資深大律師林定國與協會秘書長Ignacio Tirado教授簽署行政安排備忘錄,籌備工作正式啟動。根據協會規劃,亞太聯絡辦將於2026年下半年投入運作,作為協會成立百周年(1926-2026)的慶典項目之一正式亮相。

  這是協會成立迄今首次在羅馬總部以外設立地區聯絡辦公室,也是香港國際法律樞紐建設的標誌性成果。中國商務部公開表示,此舉將助力香港打造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擴大協會在亞太地區的影響力,促進國際商事法治建設。香港特區政府亦強調,協會選擇在香港設立首個海外聯絡辦公室,充分體現了國際社會對香港法律制度和法治環境的堅定信心。

  這一安排不只是一項國際組織的戰略布局調整。它反映出國際社會對香港法治水平、營商環境以及專業法律服務能力的實質性認可。在全球經貿規則加快調整、治理體系深刻演變的背景下,協會落子香港,既有助於推動亞太地區國際私法合作,也將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地位,為國家推進涉外法治建設、深化高水平對外開放提供新的制度平台。

  一、國際統一私法協會的戰略選擇

  理解協會選擇在香港設立亞太聯絡辦的時代意義,首先需要把握該組織在國際私法特別是國際商事領域扮演的獨特角色。

  協會成立於1926年,總部設在意大利羅馬,是專門從事國際私法協調與統一工作的政府間國際組織。協會目前擁有來自全球五大洲的65個成員國,在國際私法領域兼具廣泛的代表性和深遠的影響力。依據協會章程,其宗旨是研究各國及國家集團之間私法尤其是商法的現代化、統一化和協調化的需求與方法,並制定統一的法律文書、原則和規則以實現上述目標。

  近百年來,協會主持制定了一系列具有廣泛國際影響的法律文件。其中尤以《國際商事合同通則》(UNIDROIT Principles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ntracts)最具代表性。該《通則》已被全球法院、仲裁機構和商事主體廣泛引用,成為跨境合同解釋和履約評估的重要參考依據。

  在當代全球治理框架中,協會的獨特價值在於,其並非依靠具有強制約束力的方式推動法律統一,而是通過高質量的法律文本、廣泛的專家協作以及成員國的制度互動,漸進式地促成不同法律體系之間的協調與銜接。這種開放、包容的工作模式,使其逐漸成為國際商事規則形成與更新的重要平台。

  近年來,數字經濟、人工智能、跨境數據流動等新興領域快速發展,對傳統國際商事規則提出系統性挑戰。協會適時拓展工作領域,主動加強與海牙國際私法會議(HCCH)、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UNCITRAL)等國際私法組織的協調合作,共同推動國際商事法律規則的體系化完善。

  正是在上述背景下,協會決定首次在總部以外設立地區聯絡辦公室,目標是進一步加強與亞太地區成員國及國際法律界的制度性聯繫,更有效地推動法律成果的推廣應用和合作交流。從經濟地理角度考察,亞太地區作為全球經濟活動的核心支柱之一,貢獻了全球超過三分之一的GDP,涵蓋了多條關鍵的國際貿易通道。協會將首個地區聯絡辦公室設於香港,是順應國際商貿格局演變趨勢、擴大其全球存在和制度影響力的戰略選擇。

  二、為何選擇香港:制度優勢與功能疊加

  協會選擇在香港設立亞太聯絡辦,有其深遠的戰略考量和堅實的制度邏輯。

  在簽署行政安排備忘錄的儀式上,林定國司長指出,香港作為國際法律樞紐,擁有成熟穩健的普通法制度,法律體系備受國際認同,是協會設立首個地區聯絡辦公室的理想地點。協會在公布相關決定時亦闡明,香港地理位置優越,是享譽國際的法律、貿易和金融中心,同時也是眾多國際和區域性組織的所在地。協會將亞太聯絡辦設於香港,有利於加強與其他重要合作夥伴的緊密協作,並建立穩固的利益相關方網絡,以支持協會的各項工作。

  面對協會設立亞太聯絡辦的重大機遇,香港能夠最終勝出,是「一國兩制」獨特優勢與國際化定位等長期發展戰略共同作用的結果。具體可從以下三個維度加以把握。

  其一,「一國兩制」形塑的獨特制度優勢。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香港保留原有普通法制度,同時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由此形成了依託內地、聯通世界的獨特法律地位。這一制度安排,使香港既與國際主要商事法律體系保持高度對接,又能充當中國內地與國際市場之間的重要橋樑。對於長期致力於推動不同法系交流融合的協會而言,香港兼具普通法傳統、國際化法治環境以及國家戰略支持三重優勢,為深化國際私法合作提供了理想的制度土壤。在「一國兩制」框架下,中央政府的堅定支持同樣是協會作出這一決定的關鍵考量因素。

  其二,日益完備的國際法律樞紐功能。香港地處亞太中心地帶,既是中國連接世界的門戶,也是連接東盟國家的樞紐,這種區位優勢使之成為協會拓展亞太區域工作的理想地點。近年來,香港持續加強國際法律合作平台建設。海牙國際私法會議亞太區域辦事處早已落戶香港;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與香港特區政府合作項目辦公室長期開展能力建設與法律推廣工作;2025年,《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簽署儀式在香港舉行,國際調解院總部落戶香港,進一步鞏固了香港在國際爭議解決領域的重要地位。這種國際法治資源的集聚效應,是亞太地區其他城市難以複製的。隨着協會亞太聯絡辦的設立,香港將進一步匯聚國際私法、國際貿易法和國際爭議解決等多個領域的國際法治資源,有利於不同國際組織之間形成制度性協同,構建更加完備的國際法律服務生態系統。

  其三,長期參與協會工作的深厚積累。中國自1986年加入協會以來,持續深度參與協會各項工作。近年來,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與協會的合作不斷深化,雙方於2021年和2022年分別簽署合作備忘錄,並自2022年起共同舉辦亞太國際私法峰會,圍繞國際商事法律發展、國際規則協調以及法律人才培養等議題開展深入對話。與此同時,香港持續向協會秘書處借調法律專業人員,積極參與協會相關研究項目。這些長期積累為雙方建立穩固的合作關係奠定了堅實基礎。

  正是憑藉成熟穩健的法律制度、廣泛深厚的國際聯繫和長期良好的合作傳統,香港最終成為協會設立亞太聯絡辦的首選之地。藉此契機,香港可以充分發揮其普通法體系與國際規則有效銜接的獨特優勢,為協會在亞太地區規則推廣、學術研究及能力建設等各項工作提供有力支撐。同時,香港可以進一步深化國際法律樞紐建設,強化法律服務的集聚效應,持續提升香港法治在全球範圍內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三、發揮香港國際法律服務體系的集聚效應

  從國際經驗觀察,全球主要的國際金融中心往往也是重要的國際法律服務中心。國際資本流動、跨境貿易和國際投資的高度活躍,對法律規則、爭議解決和專業服務提出了更高要求。作為全球重要的國際金融、航運和貿易中心,香港始終將法治作為核心競爭優勢,持續完善國際法律服務體系,推動法律服務與金融、貿易等優勢產業協同發展。

  近年來,隨着多個重要國際法律組織相繼在香港設立總部或區域辦事機構,香港的國際法律服務體系日趨完善。國際法治資源的集聚,為提升香港法治的國際競爭力注入了新的動力。協會亞太聯絡辦設在香港,進一步完善了香港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發展布局。

  目前,海牙國際私法會議亞太區域辦事處、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合作項目辦公室、國際調解院總部與即將投入運行的國際統一私法協會亞太地區聯絡辦公室等重要國際組織據點齊聚香港,共同構建起覆蓋國際私法協調、國際貿易法規則制定、國際調解和國際仲裁等關鍵領域的全鏈條法律合作網絡。

  這種國際法治資源的集聚,並非簡單的機構疊加,而是具有顯著的功能互補與制度協同效應。國際統一私法協會長期致力於推動國際商事規則協調統一,海牙國際私法會議重點促進跨境民商事司法合作,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負責國際貿易法規則的協調發展,國際調解院則聚焦於以調解方式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各機構在職責定位上各有側重,又彼此銜接,共同構成從規則完善、法律適用到爭議解決的全流程制度支撐。香港同時擁有這些國際法律合作平台,有利於深化國際法律交流,提升香港在亞太地區國際法律服務體系中的樞紐地位。

  香港國際法律服務體系不斷完善,也將進一步促進法律服務業與其他專業服務融合發展。順應國際法治需求,香港積極推動法律、金融、會計、仲裁、調解等專業服務協同發展,為跨境投資和國際商事活動提供全面的專業支持。隨着國際法律組織持續集聚,香港法律專業人士參與國際合作、國際研究和國際培訓的機會將不斷增加,國際法治人才培養體系也將進一步完善,為香港長期保持國際競爭優勢提供堅實的人才支撐。

  四、提升香港國際爭議解決機制的全球競爭力

  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建設的成效,最終要體現在國際商事主體的選擇和認可上。近年來,香港的國際仲裁、國際調解等爭議解決機制持續發展,在全球法律服務市場保持較強的競爭力。

  根據倫敦瑪麗女王大學與White & Case聯合發布的《2025年國際仲裁調查》,香港與新加坡並列全球第二最受歡迎仲裁地,僅次於倫敦,在亞太地區排名第一。這一結果充分反映了國際商界和法律界對香港仲裁制度、公正司法和法律服務的高度認可,有助於鞏固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重要地位。

  香港能夠在國際仲裁領域長期保持優勢,根基在於其成熟穩健的普通法制度、獨立專業的司法體系以及完善的仲裁法律框架。香港法院始終堅持支持仲裁、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則,與國際仲裁實踐保持高度對接,仲裁裁決執行機制成熟高效。同時,香港擁有眾多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仲裁機構和法律專業人才,能夠為不同法域、不同法律背景的市場主體提供高水平的爭議解決服務。

  隨着協會亞太聯絡辦正式落戶香港,香港國際爭議解決服務體系將迎來新的發展契機,制度功能有望進一步拓展和躍升。作為協會最具影響力的法律文本之一,《國際商事合同通則》長期以來為國際仲裁庭解釋合同、補充適用法律提供重要依據。在香港這一國際仲裁重鎮,《通則》將在處理跨境商事爭議中發揮更為顯著的作用,為仲裁庭提供更具操作性的規則指引。

  同時,協會制定的各項國際商事法律原則及示範規則,亦將在香港的仲裁實踐中持續發揮制度參照功能,助力提升爭議解決的效率與公信力。亞太聯絡辦在香港設立後,還將有力推動協會的相關法律成果在亞太地區的交流與推廣,為該區域的國際仲裁和國際調解實踐提供更加系統化和制度化的支持。

  五、深化香港對國際商事治理的制度性貢獻

  協會亞太聯絡辦落戶香港,還有助於拓展香港參與國際商事規則發展的制度空間。

  面對數字經濟、人工智能、跨境數據流動等新興領域對傳統私法規則體系提出的挑戰,如何在促進創新發展的同時維護交易安全和市場秩序,已經成為各國法律界共同關注的議題。為回應這一需求,協會圍繞數字資產、數字貿易、可持續農業投資、中小企業融資等前沿領域持續開展國際規則研究與立法探索,為國際商事法律規則的現代化提供重要的智力支持。

  香港作為全球領先的國際金融中心,正同時加快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在數字金融、金融科技、跨境投融資等領域擁有扎實的產業基礎,也積累了豐富的法律實踐經驗。近年來,香港特區政府積極完善虛擬資產監管制度,推動金融科技創新發展,並持續參與國際規則交流合作,展現出高度的制度創造力和適應力。

  在這一背景下,協會亞太聯絡辦的設立,將為香港法律界與國際組織及各國專家之間的交流合作注入新的發展動能。按照有關安排,香港法律周、亞太國際私法峰會等標誌性國際法律活動將繼續與協會深化合作,圍繞國際商事治理的前沿議題、發展趨勢及爭議解決機制創新等方向,為亞太地區法律界、工商界和國際組織搭建高水平、常態化交流平台。

  借助協會亞太聯絡辦這一制度化溝通機制,香港法律界及監管機構能夠及時掌握國際商事規則的最新動態和發展方向,增強規則制定的參與度與話語權。更重要的是,香港可依託亞太聯絡辦的平台功能,將自身在數字金融、金融科技等前沿領域的法治實踐經驗和監管創新成果納入國際商事規則的交流與討論範疇,為相關國際規則的發展貢獻兼具本地智慧與國際視野的「香港方案」,進一步彰顯香港在國際商事治理中的獨特價值與責任擔當。

  結語:在開放合作中拓展香港法治優勢

  香港的發展始終與國家命運緊密相連。在中央政府的堅定支持下,香港充分發揮「一國兩制」制度優勢,保持普通法制度長期穩定運行,不斷深化與國際法律組織的務實合作,積極參與國際商事規則交流,為國家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和涉外法治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隨着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深入推進和共建「一帶一路」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各領域對高水平國際法律服務的需求持續增長,香港連接內地與國際市場的重要作用將進一步凸顯。

  展望未來,國際競爭越來越體現為規則、制度和人才的綜合競爭。香港既要繼續鞏固國際仲裁、調解等傳統優勢領域,也要主動把握數字經濟、人工智能、數字資產等新興領域帶來的發展機遇,加強國際法律人才培養,深化國際規則交流合作,不斷提升專業服務能力和全球影響力。只有持續將制度優勢轉化為發展動能,把國際聯繫轉化為實質合作成果,香港才能不斷增強作為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整體競爭力,更好服務國家高水平對外開放大局,並在推動國際商事法治發展和促進不同法系交流互鑒中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站在國際統一私法協會百年發展的歷史新起點上,亞太聯絡辦正式落戶香港,不僅開啟了國際私法區域合作的新篇章,也為香港法治建設和國際法律合作提供了重要的戰略平台。隨着平台功能持續釋放、合作網絡不斷拓展,香港定將繼續依託「一國兩制」的獨特優勢,深化國際法律交流合作,提升國際法律服務水平,在國家發展大局和全球法治合作的圖景中展現更大的作為。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國際統一私法協會訪問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