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律師訪談②/陳浩庭:「雙城」執業 助力灣區規則銜接民心相通 發揮調解力量 化解爭拗創雙贏


  在大灣區融合發展的浪潮中,愈來愈多青年專業人士北上發展,在更大的舞台發揮所長。身兼多重身份的陳浩庭─既是香港執業律師、大灣區律師,亦是河套國際商事調解中心首批調解員,他深信調解的力量,認為可透過柔性協商化解爭拗,尋求雙贏。

  大灣區律師制度本月起實現常態化,為港澳法律界打開長遠發展空間。陳浩庭認為,相關制度的恆常化能吸引並培育更多通曉普通法與大陸法系的雙城律師,助力灣區規則銜接與民心相通。陳浩庭接受《大公報》專訪,細說自己投身跨境法律服務的心路,也分享自小植根心中,服務青年、回饋社會的初心。\大公報記者 王蕙如

  跳出舒適圈 港穗兩邊走

  過往陳浩庭工作的重心,放在香港本地執業、公職與青年事務之上。2022年,他毅然跳出舒適圈,報考第二屆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並於翌年取得大灣區律師執業資格。當時他着眼「十四五」規劃與大灣區發展戰略,認為香港律師需要更深入認識內地法律,兩地法制可以優勢互補。自此,他經常往返香港與內地,展開繁忙且充實的「雙城」執業生活。

  陳浩庭選擇將掛牌律師事務所設於廣州,當中考量就是高鐵通勤的便利,「因為你知道搭高鐵其實都好方便,大概一個鐘頭就到廣州南啦。」他對記者笑言。

  兩地法制體系之差異,在他眼中,恰恰是大灣區律師無可取代的優勢。手握兩地執業資格,面對牽涉內地資產的家事離婚訴訟等複雜個案,最為適合更好地為客戶提供跨境法律意見,亦藉實務往來,搭建起廣泛的內地法律人脈網絡。不少在內地經商的港人,會特意找擁有香港背景的法律人士,認為彼此更容易溝通契合,這也為他帶來不少跨境法律事務。

  律師工作之外,陳浩庭對調解員的身份亦「情有獨鍾」。他同時持有香港綜合調解員及家事調解員兩項認可資格;內地層面,他既是深圳國際仲裁院調解中心調解專家,亦是河套國際商事調解中心首批調解員。相比起傳統打官司的「硬碰硬」,他為何特別看重調解機制呢?

  他接觸的個案中,跨境家事訴訟佔有相當比重,不少香港市民在深圳、廣州、珠海等地持有物業,既有祖屋,也有各類投資物業,一旦出現離婚財產爭議,便同時牽涉兩地法制。

  河套調解機制 柔性溝通平台

  陳浩庭認為,在處理複雜的跨境商業糾紛時,雙方若動輒對簿公堂,不單止要面臨漫長的訴訟期,虛耗大量金錢與時間,更隨時令雙方長遠的商業合作關係「一拍兩散」。

  相反,調解機制提供了一個保密、具彈性且高效的溝通平台。陳浩庭指出,在專業調解員的引導下,當事人能暫時放下對立的立場,共同探討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他深信,河套調解機制在未來的深港合作與大灣區規則對接中,將扮演不可或缺的潤滑劑角色。

  全國人大常委會近日修訂《律師法》,將大灣區律師制度轉為常態化,這對陳浩庭而言,「具里程碑意義的『定心丸』與『強心針』」。

  他說:「不僅標誌着這項創新制度經過多年實踐獲得了國家法治層面的高度肯定,更為港澳青年律師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打開了一扇長期、穩定的制度大門。」

  陳浩庭道出三點體會。首先,制度由「制度試驗」邁向「長遠錨定」,有助增強業界信心,免除港澳律師對於試點期限的顧慮,讓更多有志投身灣區建設的香港中青年律師,能夠放膽規劃長遠職業發展,把大灣區內地九市納入事業發展的常態版圖。

  其次,有助推動粵港澳三地規則銜接與機制對接。大灣區擁有「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背景,常態化制度將吸引並培養更多兼具通曉普通法與大陸法系雙重能力的雙城律師,為跨境投資、家事糾紛、商事爭議及河套等重大合作區的多元爭議解決,提供更順暢、高質量的「一站式」法律服務。

  第三,制度恆常化有助深化民心相通。在他看來,大灣區律師既是法律專業服務提供者,更是兩地居民溝通的「法律翻譯官」與信任紐帶。有了穩定制度作為基礎,港澳居民在灣區處理婚姻、房產、經商等事務時,法治保障會更加完善,在灣區工作與生活亦更為安心,推動灣區民心相通。

  籲港青主動把握大灣區機遇

  對於這項制度帶來的新機遇,陳浩庭向有意「北上」進軍大灣區執業的本港青年律師分享切身建議:除了積極備考、努力適應內地市場環境外,更要主動出擊,多與內地企業及律所對接資源。他鼓勵香港青年律師要把握時代機遇,在促進大灣區法律融合、兩地民眾溝通的過程中,扮演更積極的「超級聯繫人」角色,為自己規劃更廣闊的未來。

  陳浩庭用「放眼未來,勇於擔當」與港青共勉。「作為大灣區律師,要有責任有擔當。」他說,未來會繼續發揮雙城執業與調解專業優勢,助力灣區制度機制融通,亦協助更多香港青年律師走進大灣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