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 園/「須依我三件事」\蓬 山
《水滸》有很多重複筆法,金聖嘆形容是「特特故自犯之」。所謂「犯」,就是指故事類型的重複。而施耐庵布局相同的情節主題,或構建相似的人物設定,實屬故意「犯法」,卻能呈現不同的藝術效果。這是施耐庵自逞筆力,但正因為大才槃槃,所以駕馭得遊刃有餘。
石秀去救盧俊義,孤身犯險,卻大喝「梁山泊好漢全夥在此!」結果也被捉;鄒淵、鄒潤又去大名府救盧俊義、石秀,又大喊「梁山泊好漢全夥在此!」氣氛燃得很到位,而且用一樣的「Slogan」,連貫起一樣的俠肝義膽。
李逵要回家接母親,宋江不放心,便說「須依我三件事」;李逵想跟吳用去大名府智賺盧俊義,吳用開口也是「須依我三件事」;李逵要去泰山打擂,燕青糾纏不過,也先來個「須依我三件事」。普通人是開門七件事,李逵是「出門三件事套餐」。還有,閻婆惜要挾宋江——「須依我三件事」,宋江「休說三件,三十件也依得」;武松把蔣門神打倒在地——「須依我三件事」,蔣門神「休說三件,三百件也依得」,求生慾頓時高出了十倍。
重複的要素、情節,起到了渲染氣氛、刻畫人物的作用。比如,李逵「最莽闖禍精」、柴進「好漢收納器」等人設,都更為鮮明,加深讀者的印象,甚至形成一種心理暗示和思維定勢。後續的反轉和懸念,也就更加扣人心弦,更有衝擊力。閻婆惜、蔣門神最後都引來殺身之禍。李逵每次答應「三件事」,卻又每次都橫生枝節,讓人提心吊膽。
前面先有一個具有辨識度的情節,後面再次出現,重複之前的「梗」,讀者因為有前一次的經驗,自然產生「又來了」的感覺。施耐庵若開「棟篤笑」,台下「粉絲」可能會主動幫他開口,就像伍佰的演唱會那樣。
(「水滸裏的拷貝術」五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