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事論事/香港首份五年規劃與「一國兩制」體系的深化\林龍安

  行政長官李家超日前宣布,將於9月16日公布《香港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一個五年規劃(2026–2030)》,隨後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這是香港歷來首次系統性編制中長期發展藍圖,也是香港回歸後首次以系統性、戰略性的方式,將自身發展與國家發展深度融合。特區政府同日公布首五年規劃和施政報告,絕對不是簡單的文件公布,將這兩份重要文件放在「一國兩制」即將邁入第三十個年頭、國家「十五五」規劃開局之年的坐標系裏看,它的分量遠不止於此。

  「銜接者」升級為「參與者」

  回歸以來,國家歷次五年規劃都設有港澳專章,但更多呈現的是「國家規劃中的香港」,由中央統籌擘畫,香港承接並作出相應配合。但今年則有所不同,香港特區主動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首次編制自身的五年規劃,將「十五五」規劃的戰略要求轉化為可操作、可考核的本地政策安排。這一轉變的實質,是香港從「銜接者」升級為「參與者」,從被納入者進一步成為國家發展戰略的主動參與者。

  這種角色轉移首先體現在戰略協同的深度上。北部都會區建設、香港與大灣區內地城市的規則銜接、金融市場的互聯互通,以及創新科技產業鏈的布局等,過去較多分散於不同政策局的年度工作計劃中,如今則被統一納入一個跨越五年的戰略框架,與國家層面規劃節奏進一步協同。這意味着香港不再是單純承接國家政策紅利的窗口,而是被賦予在國家發展全局中主動謀劃自身定位,並以制度化方式對接國家戰略的角色。

  香港首份五年規劃的制定,也標誌着中央對香港特區的治理期待正在發生深刻轉變,從強調高度自治下的自我運作,進一步轉向強調在保持普通法體系、自由港及國際化等優勢不變的前提下,更深層地融入國家治理體系。這並不意味着香港的制度特色被削弱,恰恰相反,正因為「一國兩制」的制度框架具有足夠穩定,香港才有條件以符合自身實際的方式,而非簡單複製內地模式,參與國家的中長期規劃體系。這本身就是「一國兩制」生命力的一次實證。

  如果說五年規劃在宏觀層面的意義是身份與戰略協同,那麼在特區政府自身治理效能層面,五年規劃帶來的變化則更為具體而深遠。

  長期以來,香港的治理以一年一度的施政報告和財政預算案主導,其優點是靈活、貼近市場,但也容易導致政策碎片化,部門各自為政,大型基建和民生工程因資源配置和優先次序逐年調整而出現進度反覆。五年規劃的制定,客觀上為特區政府提供了一個跨越單一年度、跨越司局界限的資源統籌平台。北部都會區這類需要十年甚至更長周期才能完成的戰略工程,正需要這種超越年度施政報告和預算案的邏輯,強調政策連續性的制度安排來保障。

  更重要的是,治理邏輯本身的轉變。特區政府在編制五年規劃之初就明確了目標、路徑、指標和考核機制,這對以往習慣於「審慎理財、量入為出」被動式治理而言,是一次治理能力的實質性檢驗。能否把民意訴求轉化為可執行的政策指標,能否建立跨部門的協調問責機制,能否在五年周期內動態評估、及時優化糾偏,這些都將是規劃能否真正落地而非淪為「紙面文件」的關鍵。

  特區政府今年6月展開為期兩個月的首份五年規劃公眾諮詢,期間共舉行超過90場諮詢會,收集意見超過13000份。這本身也是一次治理方式的試驗,如何把如此龐雜的公眾意見轉化為清晰的政策優次,考驗的正是治理團隊的整合與決斷能力。

  深度融入國家治理體系

  新生事物總伴隨磨合期。筆者認為,香港五年規劃落地時,至少面臨三重挑戰。其一,是社會認知落差。有調查顯示,相當比例的香港青年對五年規劃「聽過但不了解內容」,甚至完全未曾聽聞。這提示特區政府在文件公布後,仍需投入相當的解說與溝通工作,避免規劃停留在政府文件層面,而未能轉化為社會共識。其二,是制度兼容問題。香港是一個高度依賴市場機制、普通法傳統及國際資本流動的自由經濟體,如何在引入中長期規劃工具的同時,不損害市場對政策可預見性與靈活性的信心,需要精細的制度設計。其三,是執行的可持續性。五年是一段不短的周期,跨越至少一屆立法會,甚至可能跨越行政長官任期。如何確保規劃目標不因人事變動而擱置或稀釋,考驗的將是香港治理體系的制度韌性,而不僅僅是某一屆政府的意願。

  香港首份五年規劃的公布,與其說是一份文件的誕生,不如說是「一國兩制」實踐進入新階段的一個制度註腳。它表明,「兩制」下的香港完全可以用符合自身市場經濟與法治傳統的方式,深度融入到國家治理體系之中,而不必以犧牲制度特色為代價。這份規劃能否真正提升治理效能,增強香港競爭力,最終仍取決於其後續的執行力、透明度與社會認受度。

  全國政協委員、大灣區進出口商業總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