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報道/多區狗主遛狗無牽繩 漠視公眾安全 訓犬師:勿高估自家狗隻能力 低估風險


  近日接連發生狗隻襲擊事件,大公報記者近日走訪西貢、荃灣、啟德、西九等多區的遛狗勝地,發現不少狗主在公眾地方未有為狗隻繫繩,部分狗主甚至容許超過20公斤的大型狗隻四處走,涉嫌違法。漁護署前日(30日)起加強巡查執法,首日檢控三名狗主涉未以狗帶牽引大型狗隻。

  犬隻行為顧問認為,狗主往往「高估自家狗隻的能力,低估環境出現危險的機會」,導致意外頻生。\大公報記者 凌豪(文) 盧剛昌(文、圖、視頻)

  大公報記者於西貢海濱長廊觀察,大部分狗主均有遵守法例為狗隻繫繩,但也有部分狗主不守規矩,任由大型狗隻在無繩狀態下隨意行走;在荃灣公園,有狗主未有為同行大型狗隻戴上狗繩及口罩,容許其在公園草叢四處走動。

  在啟德車站廣場草地,記者發現有狗主讓三隻寵物狗自由奔跑,包括兩隻柴犬和一隻拉布拉多大型犬,主人離開時仍然未有為拉布拉多牽繩;在西九文化區,一隻柴犬在無繩狀態下到處走動,主人與狗的距離長時間超過20米。

  市民反感:小童會害怕

  根據現行法例,《狂犬病條例》(第421章)規定,狗隻在公眾地方時必須以狗帶牽引,違者最高被判罰1萬元;《危險狗隻規例》(第167D章)更明確規定,體重20公斤或以上的大型狗隻,須以長度不超逾2米的狗帶穩妥牽引,違者可被判處罰款2.5萬及監禁3個月。

  不少市民對狗主不牽繩感到反感。市民張先生表示,社區內常見不牽繩的狗隻,大型犬隻容易讓家長與小孩感到害怕,部分狗主在狗隻隨地小便後,僅隨手沖水便離開,既不負責任也不衞生,增加小朋友感染風險,認為政府應立法規範狗主行為。

  「我(養)的狗比較害羞,害怕過於熱情的大狗,牽繩始終安全一些!」狗主羅小姐認為,遛狗不牽繩潛在危險,狗隻受驚時可能衝出馬路,犬隻之間容易發生衝突,呼籲狗主一起守法。

  犬隻行為顧問及訓犬師蔡易儕接受《大公報》訪問時指出,大型狗隻不牽繩的風險遠高於小型狗,體型及力量較大,一旦失控撲向小童或長者,後果嚴重。他指出,狗隻向着人吠叫,已屬攻擊性行為,不應待咬人後才處理,對於漁護署加強執法,他認為方向正確,嚴格執行已能起阻嚇作用。

  立法會議員何俊賢認為,狗隻管理非小事,執法與教育須雙管齊下,人寵共融非單向包容,而是雙向尊重。漁護署提醒狗主,根據法例妥善控制狗隻不但是法律要求,亦有助保障人和動物的安全,呼籲狗主在公眾地方須為狗隻繫上狗繩,大型狗隻更須使用不超過2米的狗帶妥為牽引,市民如發現狗主未有妥善控制狗隻,可向署方舉報。

  區議員倡「累進制罰則」

  「人寵共融需要狗主做好安全措施、互相理解,才能長遠實現。」九龍城區議員何華漢表示,近期發生多宗狗隻咬傷人事件,狗主不負責任的行為更加令人擔憂,以區內的亞皆老街遊樂場為例,每月大約收到五至六宗相關投訴,主要涉及大型狗隻未有牽繩令小朋友受驚。他建議,政府採取「累進制罰則」,初犯口頭警告,再犯加重罰則,越犯越嚴重,才可以提高阻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