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安排/工會:《指引》非強制 須保障權益
對於勞工處改善「工作暑熱警告」機制,工會認為更貼近實際狀況,但《指引》非強制性,未必有效保障工友權益。有立法會議員擔憂「極端酷熱天氣特別提示+暑熱指數≥32」仍難實現,冀勞工處實施新機制後持續評估。
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思傑向《大公報》表示,工會認為新機制提高了敏感度,較過往只維持黃色警告更貼近工人面對的實際情況,日後有機會觸發紅色、黑色等更高級別警示,屬一大進步。不過,地盤現場溫度與天文台公布往往有明顯落差,工友面對的熱危害遠較公開數據嚴峻。而且《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無法律效力,或對工友實際紓緩熱壓力「幫助有限」。
香港環保物流及清潔從業員協會副理事長林有貴表示,樂見勞工處改善機制,但暑熱警告只屬非強制指引,約束力有限,他促請政府將相關要求立法,或訂明違規,作出罰款及扣分,增加阻嚇力。
身兼勞聯主席的立法會議員林振昇向《大公報》表示,勞工處短時間內調整機制,值得肯定。新機制下,工友可獲更長的休息時間,紮鐵等工種甚至可停工,有助預防中暑。他提到在8月最熱的幾天,不少監測站的暑熱指數為31左右,而本次第二個觸發條件要求在極端酷熱天氣特別提示生效的同時,監測站暑熱指數要達到32,可能不易實現。勞工處僅降低監測站數量門檻,而香港暑熱指數門檻是否有必要降低,他認為仍需持續觀察。
香港建造業分包商聯會永遠榮譽會長伍新華向大公報記者表示,新機制維持科學基礎,亦調低門檻,能夠更好保障地盤工友。不過伍新華憂慮,新機制實施後,每年料有4至7日紅色警告、1至2日黑色警告,若僅要求地盤在警告下調整工作安排而非強制停工,業界執行有難度。他建議參考紅雨、黑雨的處理模式,於紅色、黑色高溫警告生效時,實施全面停工,毋須按工種區分,管理更簡單清晰。相關停工日子一年大約僅八至十日,業界大致可以接受,同時應明確有關停工屬法定要求,容許承建商向業主申請工期延長(EOT),避免就工期問題產生爭拗。\大公報記者 黃佩琳、肖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