滲水新程序服務站/聯辦處新程序 接舉報14日內通知業主 滲水不遵從維修 可被追收1.7萬
天花滲水困擾不少住戶,為加快找出滲水源頭,由食物環境衞生署、屋宇署組成的聯合辦事處(聯辦處),7月16日起全面實施調查私人樓宇滲水新程序,若懷疑由上層單位引致,接獲舉報後最快14天內向上層業主發出「建議維修通知」,若業主28天內未遵從,可被追討1.7萬元。聯辦處日前回覆《大公報》查詢表示,新程序實施以來,共接獲逾9000宗滲水個案,所有個案均按新程序處理,整體運作大致平穩。\大公報實習記者 郭秋成、記者 肖泓宇
新程序的最大改動,是把通知涉事業主的時間大幅提前。聯辦處在第一階段調查,新增紅外線熱成像分析,配合原有的電子濕度儀進行分析,初步判斷滲水源頭;若有理由相信滲水由上層單位引致,聯辦處會在接獲舉報後約14個工作天內,向上層業主發出「建議維修通知」,要求28個曆日內自行檢查及完成維修。相比舊程序要完成三階段調查後才發出「妨擾事故通知」,涉事業主獲通知時間可提早約57個工作天。
若限期屆滿後滲水仍持續,聯辦處會同步展開第二及第三階段調查,專業調查全面使用微波斷層掃描等技術;確定源頭後,可按《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發出「妨擾事故通知」。不遵從者可被檢控,當局亦可向法庭申請「妨擾事故命令」,並向沒有履行責任的上層業主,追收不少於17000元檢驗費。
新程序有三大優點。第一是把業主責任前置,「早通知、早維修」,並以追收檢驗費提高維修意識;第二是全面採用先進科技,紅外線熱成像及微波斷層掃描均可在毋須進入懷疑滲水單位的情況下進行,減少因入屋安排拖慢調查;第三是加強協商調解。聯辦處表示,參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助處理住宅樓宇滲水計劃」的屋苑,約7成個案可經物管公司協調解決,並已透過「社區調解先導計劃」培訓物管人員。
處理9000個案運作平穩
為加強公眾宣傳,政府與電視台聯手製作迷你短劇《好嘢港多啲》於上周六(22日)播出的一集,以「家居滲水」為主題。劇中女角陳小姐因家中廁所天花板有一大塊水漬,懷疑是樓上單位廁所滲水,但到樓上單位敲門卻一直無人回應,遂向聯辦處求助。聯辦處人員向她詳細講解滲水調查新程序。
政府向受滲水問題困擾的住戶提供技術支援,滲水專題網頁列出調查維修服務人士、承建商及調解員名單、參考價格等。財政援助方面,聯辦處提供資助及貸款計劃,包括屋宇署的「樓宇安全貸款計劃」及市建局的「有需要人士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
由7月16日起,聯辦處接獲的所有滲水舉報均按新程序處理,之前已接獲的個案則沿用舊程序跟進。聯辦處回覆《大公報》表示,新程序現仍處於推行初期,共接獲逾9000宗滲水個案,整體運作大致平穩,並正按既定安排持續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