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資校獲准收非本地生萬元雜費
【大公報訊】記者郭如佳報道:特區政府致力打造國際教育樞紐,把「留學香港」品牌推廣至中小學。教育局去年提出「直資擴容」試點計劃,容許48間直資學校增加取錄持學生簽證的非本地學生。教育局昨日向直資學校發信,交代直資學校可向學生徵收的罰款及費用一覽表,當中新增非本地學生適用的部分,容許直資學校收取數額等同一期學費的註冊費,3000元入學考試費及申請費,以及1萬元雜費。
罰款及費用列表分為「合資格領取直資津貼的學生適用」及「持學生簽證,以自資模式入讀直資學校的非本地學生適用」。兩者的註冊費、入學考試費及申請費各有不同,前者的中小學註冊費分別1240元及630元,入學考試費上限75元。
非本地生,按註冊年度核准全年總學費計算的一期學費款項,作為註冊費上限,入學考試費及申請費上限3000元,同時設有雜費項目,以10000元為上限,多收的餘額須退回學生,由9月1日生效。
兩者其餘收費相同,包括補發學生證50元、補發畢業證書35元、嚴重損毀圖書館書冊罰款為書冊原價加20%手續費等。
教育局表示,學校須按《教育規例》規定,將書面批准與教育局發出的收費證明書一同以顯眼方式展示於校內的要衝位置,又指所載的金額為核准上限,學校應按校本實際需要適度收取有關費用。
政府在去年《施政報告》提出以試點計劃形式,容許直資學校擴容,加大錄取持學生簽證的非本地生。一般直資小學及中學,由每班上限分別33人及41人,「擴容」增至最多37人及45人。教育局早前公布獲批及原則上獲批的48間中小學名單,包括拔萃男書院、拔萃女書院、聖保羅男女中學,培僑書院、福建中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