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界:危害國家安全必須嚴懲 法庭裁決反映社會共同心聲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高等法院原訟法庭21日就「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作出裁決,「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罪名成立,何俊仁早前已認罪並被裁定罪成。社會各界人士歡迎裁決並指出,該組織長期透過口號煽動仇中情緒,企圖推翻國家政權,危害國安行為必須嚴懲。他們亦強烈譴責境外勢力干預審訊、抹黑司法,強調香港法院依法獨立審判,裁決公正。是次裁決彰顯法治精神,符合香港根本利益,反映社會共同心聲。
「支聯會」是不折不扣的非法組織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吳秋北表示,庭上清楚揭露了涉案組織及人士長期利用各種名目、口號挑起社會情緒,鼓吹及意圖煽動他人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惡行。「支聯會」的章程與綱領,本質上就是要推翻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與國家政權,是不折不扣的非法組織。多年來,該組織從事反中亂港的勾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法庭依法作出判決,完全是罪有應得、理所當然。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吳永嘉指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支聯會」長期以來蓄意在香港社會埋下仇恨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的種子,透過不同手段意圖激起市民對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的厭惡、憎恨,各被告長期以來的行為危害國家安全,必須予以懲治。在案件審訊期間,有境外勢力持續砌詞抹黑,以誤導言論企圖干預公平審訊,並恣意捏造不實指控,攻擊特區司法機構、律政司和執法部門,對此,予以強烈譴責!
裁決是一次深刻法治教育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廣西社團總會首席會長王明凡指出,該組織長期通過不同渠道宣揚顛覆主張,在香港社會散播對國家的敵意,蓄意埋下仇恨的種子。即使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本案被告仍一意孤行,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其行徑已嚴重觸碰法律紅線,必須依法予以嚴懲。
王明凡表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國家憲制秩序的最重要組成部分。憲法確立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憲制秩序,任何組織或個人都不可妄圖推翻國家根本制度。維護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的最高原則,香港作為國家不可分離的一部分,絕不允許成為顛覆國家政權的基地。此次裁決既是對反中亂港勢力的當頭棒喝,也是對全社會的一次深刻法治教育,提醒社會各界必須高度警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徑,堅決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
國安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前提
全國政協委員、港區省級政協委員聯誼會主席蘇清棟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根據基本法的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本案在審理過程中,多次受到外國勢力的政治干擾、輿論干擾,庭審過程中,涉案被告亦在法庭上用大量偏離法律的政治辯論,意圖模糊化法律的界線,但司法機構堅持依法審訊,對本案作出公正的裁決,裁決的結果合理合法,符合香港根本利益,反映社會共同心聲。
法律界:履行維護國安憲制責任
立法會議員、大律師范凱傑表示,國家安全是香港長治久安、繁榮穩定的根基,亦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前提。任何披上政治光環、實質危害國家根本制度的組織活動,無論延續多久、包裝多精巧,都絕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范凱傑指出,本案裁決有力證明,香港的法治並未因政治爭議而動搖,在嚴謹的司法程序下,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作出了公正、有力的回應。特區政府和司法機關依法辦事、對長期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絕不姑息,既是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亦是對香港七百多萬市民安居樂業、社會長治久安最切實的保障。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指出,自「支聯會」成立以來,一直「掛羊頭,賣狗肉」,以「爭取民主自由」為口號,以民主鬥士的姿態自冠光環去荼毒公眾,煽動普羅大眾的仇中恐共情緒,旨在達到推翻政權的政治目的。法庭之裁決完全是有理有據,建立於證據上,透過了詳盡的分析,才達到最終的裁決結果,被告完全是罪有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