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直擊/藥房主動向記者推銷影射藥

  消委會接獲有關藥品及保健品的投訴,包括影射產品混淆視聽、產品數量不足等問題。大公報記者昨日走訪旺角及尖沙咀逾10間藥行及藥房,發現市面上仍有售多款名稱及包裝均與正品藥品高度相似的疑似影射藥,有店員在記者查詢時,主動向記者推介疑似影射藥。

  走訪10店見影射藥普遍

  消委會披露,有內地旅客來港期間於藥店指明購買某品牌藥品,惟返回內地後才發現貨品有異,心儀品牌包裝上印有兩個「有翅膀的天使」,購入的產品卻變成一對鳥兒,英文名稱亦相差兩個字母,令投訴人質疑藥店以影射商品魚目混珠,遂向消委會投訴,經協調後獲全額退款。

  大公報記者昨日走訪旺角及尖沙咀共10間藥行及藥房,發現市面上仍有售多款名稱及包裝均與正品藥品高度相似的疑似影射藥,包括「無比滴」與「止癢敵」、「正露丸」與「日版正露丸」、「蜆殼胃散」與「蜆牌胃散」等。有關疑似影射藥均未有標示香港藥品註冊編號或中成藥註冊編號,單憑外觀極易混淆。

  記者以顧客身份在旺角一間沒有「RX」標誌的藥行內,同時拿起「蜆殼胃散」及「蜆牌胃散」,向店員查詢哪一款為正貨。店員未有正面回應,僅聲稱「蜆牌胃散」的功效「是『蜆殼胃散』兩倍」,並補充「我們自己都是吃這一款」。當記者進一步查詢價格時,店員指正品「蜆殼胃散」售價58元,而「蜆牌胃散」售價88元,疑似影射藥定價反而高於正品。

  消委會披露的另一宗個案則涉及保健產品數量不足。一名澳門消費者在工展會購買關節保健產品,服用一段時間後,發現瓶內剩餘數量有可疑,遂逐瓶點算,證實其中兩瓶分別只有89粒及88粒。最終經消委會介入,供應商才同意在澳門安排換貨。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購物時應核對品牌、包裝細節及有效期,並保留正式收據;如懷疑受騙可向海關舉報。\大公報記者 蘇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