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象尼德蘭/入鄉隨俗的「克拉克瓷」\王加
藉着上月底「景德鎮手工瓷業遺存」被成功納入《世界遺產名錄》的「申遺」喜訊餘溫尚存,本周再深入聊幾句在十七世紀尼德蘭地區風靡一時、根據葡萄牙一款名為「克拉克」號的商船而誤打誤撞定名的明外銷瓷。
作為十七世紀尼德蘭地區的本土「特產」,靜物畫的細分類別「華麗靜物」(荷語Pronkstilleven)圖像中最具辨識度的象徵物件無疑是明代「克拉克瓷」(荷語Kraak Porselein)和華麗的鸚鵡螺杯。在馬德里提森博內米薩國家博物館(Museo Nacional Thyssen-Bornemisza)二層的長期陳列展廳中,有一面牆上並排懸掛着三幅由「荷蘭黃金時代」靜物畫家威廉·卡爾夫(Willem Kalf)所繪的「華麗靜物」。三幅畫中的靜物無一例外被安置在極暗的背景中,一束高光斜射落下點亮桌面上的物品。其中拋開各類金屬和玻璃器皿的材質反光,最耀眼的均是我國明代藍白相間的外銷青花瓷,甚至連鑲金的鸚鵡螺杯都要作為陪襯。然而,在居中《有執壺和瓷盆、水果、鸚鵡螺杯和其他物品的靜物》中,我竟覓得了「克拉克瓷」入鄉隨俗的痕跡。
事實上,隨着過去三年在歐洲各大藝術機構內欣賞了大量帶有「克拉克瓷」的靜物畫,我發現了一個值得關注的現象:自我國明代(萬曆年間為主)景德鎮燒製的外銷瓷在經海運登陸歐洲後,從十七世紀初抵時由老揚·勃魯蓋爾(Jan Bruegel the Elder)、克拉拉·皮特絲(Clara Peeters)等擅畫靜物的大師們精確描摹原汁原味的舶來品;到世紀中葉赫達(Willem Claesz Heda)和卡爾夫等人擅長的「華麗靜物」題材,畫中的「克拉克瓷」在器型細節上有了明顯變化。就比如,提森博物館所藏《有執壺和瓷盆、水果、鸚鵡螺杯和其他物品的靜物》中的焦點便是閃爍着金光的執壺和瓷盆。其中執壺的壺嘴、壺把和底座均鑲有金邊、瓶口更配上了金鑲鹿瓶蓋;而瓷盆的沿口和盆底也被鑲金包邊。上述細節卻從未出現在十七世紀初期靜物畫家筆下的明青花瓷中。由此可見,遠渡重洋的「克拉克瓷」在登陸不久後也經歷了歐洲上流社會的本土化改造。
那麼,十七世紀尼德蘭地區給「克拉克瓷」再加工的「後鑲金」步驟,究竟是為了華麗之名而「金鑲玉裹」?是歐洲皇室貴族的特殊審美喜好?還是客觀對瓷器的保護措施呢?「華麗靜物」題材中必備「克拉克瓷」,這類在當時被視為「白金」的舶來品本身就象徵着奢華,有無器身鑲金包邊本無影響。但耀眼奪目的結合白潔亞光的瓷胎與清雅幽深的青花,如此材質的撞色不僅給予極強的視覺衝擊力,更順應了當時全歐巴洛克時期推崇金碧輝煌的奢華潮流。由此,對瓷器增加金銀裝飾細節在迎合歐洲貴族時代審美的基礎上,還完美契合十七世紀尼德蘭貴族富商們力圖通過「華麗靜物」中珍稀材質堆疊的畫面來實現炫富需求的私心。
除了符合時代審美和滿足個人炫富,對「克拉克瓷」的後鑲金工藝實則還有實用性的考量。首先,西方的分餐制和我國飲食習慣截然不同,為了能符合歐洲人的餐飲習俗,金銀工匠們在十七世紀中葉開始在不損壞瓷體的基礎上進行「二次創作」,像卡爾夫畫中這類「給執壺加蓋,給瓷盆加把」的設計其本質上是為適應歐洲風土人情而做出的功能性改造。其次,東印度公司橫跨萬里的海運商貿,讓質地脆弱的明青花瓷有極大概率隨着運輸途中的撞擊磕碰而瓷體受損,器沿、瓶口和壺把等局部尤為脆弱。因此,工匠們對「克拉克瓷」的再加工,不單是對運抵時已破損商品的補救措施,更是減少這類當時如白金般貴重的舶來品在使用過程中可能受到損耗的未雨綢繆。瓶口、壺嘴、底座、壺把的鑲金既能保護瓷器最易受損的部分,還能滿足炫富的虛榮心,可謂一舉兩得。畫中「克拉克瓷」看似華麗的中西合璧奢侈品,實則是我國外銷瓷入鄉隨俗的必然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