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速遞/矯視投訴拖15年 醫委會判指控不成立

  【大公報訊】記者程進報道:醫務委員會昨日就一宗2011年醫療個案展開研訊。涉案眼科醫生饒文杰被指於2010年未為女病人陳女士講解風險下,進行雙眼角膜切割激光矯視手術(LASIK),及後病人出現「復發性角膜糜爛」時,亦未有提供適當治療。涉案醫生未有出席研訊,控方決定不提證據起訴,研訊小組商議後宣判指控不成立。

  案件從投訴到正式研訊歷時15年。醫委會於2016年發出研訊通知書,原定2018年5月展開聆訊。然而,饒文杰於2018年4月首次申請將案件發還至「初步偵訊委員會」再作調查。初偵會於2019年5月決定將案件再交回研訊小組後,饒同年8月再度要求發還初偵會。醫委會至2024年11月始通知被告,醫委會主席拒絕其第二次申請。饒隨後於去年入稟提司法覆核,指紀律程序拖延約14年,威脅其聲譽及造成困擾,並質疑由醫委會主席而非研訊小組主席決定拒絕發還申請是錯誤安排。

  研訊小組主席、醫委會主席鄧惠瓊昨日宣讀判詞,表示醫生專業失當是一項嚴重指控,小組需檢視所有證據再作判決。考慮控方其後不提任何證據,以及法律顧問意見後,決定宣判指控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