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錫悅違《公職選舉法》罪成 或致2022年大選結果無效

  圖:尹錫悅(中)27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聽取一審宣判。\網絡圖片
  圖:尹錫悅(中)27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聽取一審宣判。\網絡圖片

  【大公報訊】據韓聯社報道:韓國前總統尹錫悅涉嫌在總統選舉期間發布虛假事實、違反《公職選舉法》案27日一審宣判,尹錫悅被判罪成,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期3年。根據韓國法律,如果此案終審尹錫悅被判處有期徒刑,其於2022年當選總統的結果將被宣告無效。判決出爐後,尹錫悅隨即提起上訴。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當天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尹錫悅在擔任國民力量黨總統候選人期間,聲稱「沒有向前龍山稅務署長介紹過律師」等言論屬於虛假陳述,涉及與巫俗人士會面的相關言論也違反了《公職選舉法》。

  據韓國《公職選舉法》,如果當選人因選舉相關犯罪,被判處罰款100萬韓元(約5300港元)以上的刑罰,其當選無效,應向韓國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返還此前補償的競選費用。該法規定,總統選舉候選人得票率達15%以上時,政府全額補貼選舉費用。競選費用返還的責任由其所屬政黨承擔,即由尹錫悅所屬的在野黨國民力量黨負責。

  尹錫悅贏得2022年大選後,國民力量黨獲得397億韓元(約2.1億港元)競選費用補償。據韓媒取得的國民力量黨財務報告,該黨資產大部分為房地產相關的不動產,現金存款資產僅有116億韓元(約6200萬港元)。該黨內部人士認為,除了出售汝矣島的該黨總部大樓外,別無他法。因此,該案的終審判決結果不僅關係到尹錫悅個人,也可能對國民力量黨的財政狀況及政治局勢產生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