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還書弄濕內頁 港媽被罰重置費
往公共圖書館借書,倘若書本遺失或受損嚴重會遭罰款,但原來不慎弄濕內頁亦可能同樣被罰。有港媽近日於社交平台發文指,日前出門往還書時突遇大雨,不慎弄濕圖書的頁角,卻被職員歸類為「Lost(遺失)」並促繳三十多元重置費,不諱言「今次是一個大教訓,以後還圖書一定要用膠袋包好」。帖文引發網民關注,不少人都不知有此罰則,認為樓主僅屬無心之失予以同情,又異口同聲指愛護公物是「基本責任」,呼籲應小心保護書本。
樓主於Threads發文並上載罰單,憶述當日「行到圖書館交還圖書時,職員看到其中一本濕到內頁,要求提交重置費,我為免有任何爭執,沒有什麼辯駁,便交了三十幾蚊。」樓主其後補充指當時與女兒共用雨傘,書本則與其他物品同放布袋孭在右肩,冷不防雨水弄濕書本每頁的頁角。她指經過今次教訓,以後落雨定會包好書本,還藉機希望大家日後還書時「記得一定要先用膠袋袋起圖書!同埋要包得很妥當啊!」
網民倡網上續借 雨天無需急還書
不少網民驚嘆「原來有呢項罰則」、「吓!有啲咁嘅費收㗎,謝分享」,有過來人就分享類似經歷:「細個試過整濕咗本書,同圖書管理員講,都係用三四十蚊買走咗本書」。另有網民嘗試解釋:「我諗佢收錢係因為好多時本書濕咗睇落係冇事,但乾番會攣晒或者佢唔確定裏面啲頁數有冇化到」、「圖書館要買過本書,再重新包裝成精裝本,好高成本㗎!」
有「走精面」網民提議「掉落還書箱咪得」、「放還書箱就冇事,放一晚已經乾晒」,即遭反駁「有借書紀錄一樣搵到借書人,同埋唔好教人做埋d缺德嘢」。網民普遍認同「愛護公物」有理,有人則語重心長提議「其實可以網上續借,雨天真係冇必要急住去還書」、「下次買把大啲嘅遮,落雨唔使整濕自己個袋啲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