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反制 14歐盟實體被列出口管制管控名單

  【大公報訊】記者朱燁北京報道:24日,商務部發布公告2026年第30號,將14家歐盟實體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單。其中包括拉法特集團、嘉耐特公司、萊茵金屬公司等,涉軍工、永磁、精細化工、半導體等多個領域。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24日指出,北京時間7月23日晚,歐方正式發布第21輪對俄制裁措施,將14家中國內地和香港企業列單制裁。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針對歐方上述惡劣行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中方決定將拉法特集團等14家歐盟實體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單,禁止出口經營者向上述實體出口兩用物項,禁止境外組織和個人將原產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兩用物項轉移或提供給上述實體。

  被列入管控名單的歐盟實體中不乏構成歐洲防務供應鏈的核心企業。如德國最大的軍工企業萊茵金屬公司,主營裝甲車輛、火炮系統及防務產品,是北約歐洲側「防務自主」鏈條中陸戰系統最核心的總承包商之一。保加利亞光學與光電子製造商Opticoelectron集團是巴爾幹地區最大的光學生產商之一,專注於軍用與民用光學、光電子及激光設備與系統的設計、製造和銷售。其餘實體也分別對應船舶工程、光電感知、動力驅動、稀土功能材料與軍工塗層等關鍵環節。

  商務部研究院研究員周密表示,出口管制一直是中國維護國家安全、緩解地區局勢動盪、防範大規模武器擴散的重要政策工具。面對外部接連出台的限制性舉措,中國按照《對外貿易法》等國內法規採取相應舉措,核心目的是保護中國企業正當合理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