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視鏡/嚴打傀儡戶口\蔡樹文

  一名傀儡銀行戶口的持有人,「洗黑錢」罪成,警方為加強阻嚇性,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最終增加20%刑期,被告須監禁48個月。警方表示,會繼續同律政司就合適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刑,強調洗黑錢的刑罰後果,遠超犯罪集團給予傀儡戶口持有人的金錢利益。

  近年,電騙案大幅增加,犯罪集團以各種手段騙財,利用傀儡戶口收錢,再極速將錢轉到其他傀儡戶口,30分鐘內黑錢已經轉到第三、四層乃至第五層傀儡戶口,不少黑錢被轉換成加密貨幣。一般而言,即使受害人及時報案,執法者要及時追查到第三、四層傀儡戶口難度極高。

  在打擊電騙犯罪行動中,截斷犯罪集團轉走黑錢渠道,打擊傀儡戶口是重要一環。不少人為貪小便宜,向犯罪集團提供傀儡戶口,讓普羅大眾蒙受損失,其行為既自私又愚蠢,應付出嚴重代價,才能有阻嚇作用。治亂世用重典,面對不斷增加的電騙案,必須加重傀儡戶口的刑責,並修訂相關法律以配合,毋須每次由控方提出加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