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優勢/遷冊制實施逾年 42公司完成落戶
去年5月香港實施公司遷冊制度,推行首年市場反應正面。截至今年6月底,公司註冊處接獲70份申請,當中42間公司已成功遷冊來港,其中包括兩間保險公司及一間上市公司。該等公司的原註冊地包括英屬維爾京群島、盧森堡、開曼群島及百慕達等。商會人士指出,以往外國公司想將註冊地改為香港,要清盤原公司,並在港重新註冊,且要經法院同意重組,有關做法耗時且成本高昂,令很多公司失去興趣,但公司遷冊制度將提供更便捷的解決方案。
商會倡加強推廣新措施
香港中小企經貿促進會會長黃達勝認為,香港公司遷冊機制對吸引海外企業落戶註冊具重大戰略意義。隨着國際監管趨嚴,傳統海外離岸註冊地的稅務優勢及靈活性持續消退、國際認受性下降,反令香港兼具的普通法法治體系、簡單低稅制、高度營商自由等傳統優勢更為突出,競爭力大增。除保險機構等金融企業積極遷冊來港外,預期不同行業的跨國企業及離岸控股公司,亦會陸續考慮以香港作為新的註冊地。
雖然遷冊制度好處甚多,但他認為,相關的推廣工作仍不足,僅依靠政府部門、經貿辦事處常規宣傳,似乎推廣重心集中於傳統金融圈,對東南亞、中東、歐美新興產業企業的宣傳工作,仍有改善空間,未能充分聯動商會、國際專業服務機構、海外行業協會開展聯合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