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援戶10·1起改領職津 最多獲發4.5萬獎金
【大公報訊】記者姚高報道:特區政府宣布,今年10月1日將推出「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住戶過渡在職家庭津貼試驗計劃」,為期3年。發言人表示,試驗計劃旨在鼓勵具工作能力的綜援人士持續就業,自力更生。10月1日或之後離開綜援計劃,並過渡至在職家庭津貼(職津)計劃的合資格住戶,於試驗計劃期間可獲發總額高達45000元現金獎勵。
該項計劃由關愛基金資助。合資格領取現金獎勵的住戶須在今年10月1日或之後離開綜援計劃,並提交職津申請,以及藉持續工作而獲批最少連續兩期職津申請,即涵蓋連續12個申領月份,且在該12個申領月份中最少有10個申領月份獲批職津。
所有類別的綜援住戶均可參與試驗計劃,毋須另行登記。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會與社會福利署比對資料,識別合資格住戶並發出通知。
合資格住戶連續獲發兩期職津後,即會獲發第一筆對應首年的現金獎勵,金額10000元。若該住戶持續工作並繼續符合資格要求,可於次年和第三年分別獲發15000元及第三筆20000元現金獎勵。三筆現金獎勵總額高達45000元。
公眾人士如有查詢,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試驗計劃熱線3897 1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