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悅苑現「鐘乳石」 房署﹕上層單位改動廁喉
【大公報訊】記者王亞毛報道:位於啟德的新居屋啟悅苑,有未入伙單位嚴重滲水,甚至出現「鐘乳石」沉積物,業主報修半年間,卻遇屋苑物管、房屋署、滲水辦、水務署等部門互相「拋波」。有區議員希望政府多部門聯合調查,盡快找出源頭。
業主求助多個部門
啟悅苑於「居屋2023」推售,關鍵日期為2025年10月。其中一個單位的業主樊先生表示,去年第四季收樓,其單位是「清水樓」,還未入住,今年初開始發現滲水,近日滲水至出現「鐘乳石」情況。他稱已向政府部門報修半年,並按各部門指示,依次求助屋苑物管、房屋署、滲水辦、水務署、屋宇署、外判公司,最後回覆都要回到房屋署處理。
樊先生稱,滲水辦職員曾上門檢查,在樓上單位倒色水,約十分鐘後單位就有色水滲出,以為已找到源頭。但職員稱要三周時間再作下一步檢驗,三周過後稱,因不屬鹹水,故不負責,仍要找房屋署。
驗樓師詹婉婷昨日向大公報記者表示,未入住的新居屋長期出現漏水情況,並不普遍,相信滲水數月才會導致出現鐘乳石,且水源越充足、水流越持續,空氣流通越好,結晶生長就越快。她稱所有新落成居屋都應做過外牆試水,若有明顯滲水問題,應在建築期已發現並進行執修,相信此類事件多數是源自施工質量(「手工」問題),其他近期落成的居屋都未見有同樣情況。詹婉婷稱,若只在室內牆壁塗上防水塗料或灌漿,等於「把洪水擋在密室內」,導致滲水蔓延到其他位置。若最終發現水源來自大廈結構層或外牆,相信是管理處或法團應負責維修的管轄範圍。
房委會可循公契追究責任
九龍城區議員林博向大公報記者表示,6月20日接獲該名業主求助,據悉業主在3月底已向屋苑管理公司及房屋署求助,持續排查滲水源頭,惟個案進度緩慢。他指滲水成因繁多,他相信今次屬個別案例。他稱該屋苑公共地方執修期到今年8月完結,擔心到期後更難以跟進。
林博表示,業主已在執修期內向房屋署報告個案,署方應留存完整記錄,希望日後若確認滲水源自公共區域,可予以彈性維修處理,若來自其他單位亦可出面協調各方調解,盡快安排維修工程;同時希望政府設立多部門小組跟進。
房屋署昨晚回覆《大公報》查詢表示,根據記錄,該業主於2025年10月及11月,分別完成收樓及執修,當時無投訴單位滲水。今年3月底,啟悅苑管理處及房署收到業主指單位滲水,房署便一直積極協助跟進,包括安排房署工程團隊到場視察,其後多次檢查涉事單位及其上層多個單位。
房署稱,工程團隊發現上層的毗鄰單位曾改動浴室門口位置,更換廚房及浴室的牆身與地台瓷磚,浴室內的水喉、洗手盆及原裝坐廁均被改動或更換。該上層單位廚房及浴室面向客廳的牆身低位,亦已出現滲水及發黃痕跡,有水滴由上層單位的廚房外牆底部滲出。房署相信上層單位浴室或廚房的原有防水層,極可能已因其裝修工程而受損,導致樓下單位滲水,而不是樓宇結構、防水工程或裝備欠妥所致。至於所謂「鐘乳石」,正是上層單位滲出外牆的水滴,溶解牆身或地板內的鈣碳物等成份,形成結晶物。
房署稱,房署團隊亦一直扮演中間人角色。啟悅苑管理處於本年4月及5月,三度去信上層單位業主,要求盡快安排維修;亦於5月書面向投訴人詳細交代滲水跟進情況。管理處於本年4月協助投訴人聯絡滲水辦,滲水辦於4月及6月兩度到上層單位進行色水測試,並於4月及5月兩度到投訴人單位視察。房署團隊昨天再聯絡滲水辦,要求從速跟進此個案。待滲水辦發出測試結果報告後,房署團隊及管理處會向投訴人提供一切所需可行協助。
房署稱,由於住宅大廈外牆屬屋苑公用地方,若經調查證實滲水是由上層單位業主造成,房屋委員會作為啟悅苑的公契管理人,會代表全體共同業主,向有關單位的業主追究法律責任及追討維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