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律政司檢控主任被革職 覆核敗訴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前律政司檢控主任黃華芬2019年9月修例風波期間以公務帳戶發電郵指控警隊,翌年6月又疑透過電郵邀請同事參加集會,經紀律研訊後被裁定兩項行為失當,被公務員事務局革職,並褫奪積累約30年退休金。
修例風波期間 兩度行為失當
黃華芬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裁決,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昨日頒判詞指,革職決定並非過於苛刻或涉法律錯誤,裁定其司法覆核敗訴,下令黃華芬須支付對方訟費。
法官強調,黃華芬使用公務郵箱向律政司司長、刑事檢控專員及其他員工表達己見的行為,本身已違反《檢控守則》、《公務員守則》以及公正、專業及政治中立的原則,與其職務存在利益衝突,損害了不偏不倚及專業執行職務的重要原則,未能維持高專業水準或運用良好判斷。第二封電郵於敏感時期發出,展示出檢控主任持強烈政治立場印象,可能被視為煽動他人參與當時社交距離政策禁止的活動,損害政治中立。
法官指出,黃華芬作為公務員及檢控主任,受多項守則或規例約束,革職並沒收約30年積累的退休金雖然是公務員紀律處分中最嚴厲的懲處,但已由擁有相關專業標準判斷力及專業知識的紀律研訊委員會經過多層審核而作出決定,法官認為懲處並非不合比例或過於苛刻,而且恰當反映其失當行為的嚴重性,法庭無須干預涉案兩個決定,最後駁回黃華芬的司法覆核申請,下令黃華芬須支付對方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