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藏30瀕危動物 女子被捕
走甩鱷魚鄰居受驚報警 檢圓尾蜥等63隻動物
深水埗大埔道一幢住宅大廈平台前日驚現1.5米長灣鱷。警方通宵搜尋鱷魚的主人,至昨日凌晨鎖定涉事單位並聯同漁護署人員入屋調查,發現單位如動物展館,共有63隻爬行、兩棲及節肢動物,包括鱷魚在內30隻爬行動物屬受保護的瀕危物種。35歲女住戶聲稱管有該批動物作教育用途,但未能出示管有許可證或相關證明,漁護署遂以涉嫌非法管有瀕危物種將其拘捕。漁護署強烈呼籲,市民勿在家中飼養具危險性或具攻擊性的動物。
最初發現鱷魚的現場位於深水埗大埔道54號至56號一樓平台,本周二(23日)晚上約9時,66歲許姓男住客聽到平台傳來巨大聲響,初時以為大風吹倒雜物遂沒有為意,其後他一度摸黑檢查平台,但沒發現異樣。至前日(24日)上午11時半,他再次返回平台查看,赫然發現一條鱷魚藏身儲物區的雜物中,於是報警求助。
警方致電愛護動物協會求助,愛協隨即派出數名督察攜同裝備到場協助。到達現場後,發現該條鱷魚匿藏於住戶單位平台雜物底下。經評估現場環境,督察成功以套索及長網將鱷魚安全捕捉。基於動物受傷情況及福利考慮,決定先將鱷魚送往愛協青衣中心作進一步檢查及照顧,其後由漁護署接收及進一步調查,漁護署初步鑑定鱷魚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公約》)附錄I的灣鱷。
前日深夜,警方派員上樓搜尋鱷魚的來源,經初步調查,懷疑鱷魚來自隔鄰單位的平台,其後聯絡到該單位35歲鍾姓女住戶,警方聯同漁護署人員昨日(25日)凌晨進入單位調查,在單位內發現共63隻爬行、兩棲及節肢動物,其中29隻屬《公約》附錄列明的瀕危爬行動物,包括3條圓尾蜥、10隻龜、10條蜥蜴及6條蛇,所涉物種包括亞達伯拉象龜、草原巨蜥、紅尾蚺及緬甸蟒等。
稱教育用途 未能出示管有許可證
女住戶承認是相關動物的飼養人,並聲稱作教育用途,但未能提供有效瀕危動物管有許可證,也未能交代有關瀕危動物的來源,漁護署人員遂拘捕女住戶,並將進一步調查鱷魚及其他瀕危動物的來歷。
漁護署發言人指,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除非獲豁免或另有規定,管有附錄I或附錄II物種的人必須持有管有許可證或相關證明文件以證明動物來源。非法管有瀕危物種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相關物品亦會在定罪後被充公。漁護署會保持警覺,持續從不同渠道加強監察及搜集情報,並積極採取執法行動,打擊相關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