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計劃」與「福建計劃」申請資格及方法*


  1 成為香港居民滿7年,申請日期前連續居港最少一年

  •高齡津貼(生果金):70歲或以上,毋須經濟審查;每月金額為$1675

  •長者生活津貼:65歲或以上,需申報入息及資產;每月金額為$4345

  •離港居留:必須承諾領款期間於廣東或福建居住,每年於當地住滿60天

  2 遞交申請表須附上證明文件副本

  •香港身份證及其他身份年齡證明

  •廣東/福建住址證明

  •個人香港銀行賬戶證明

  •近照兩張

  3 申請程序

  •索取申請表格:網上下載或向各區社會保障辦事處索取

  •遞交申請:將填妥的表格連同證明文件親身交回或郵寄至:香港上水龍琛路39號上水廣場21樓2110-2111室社會保障辦事處(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

  •若已啟用「智方便+」,可直接網上遞交申請

  •會見手續:遞交表格後,社署會安排會面辦理手續(須親自回港辦理)

  •獲批發款:社署確認符合資格後,津貼會每月存入申請人指定的香港銀行戶口

  4 特殊情況安排

  •若申請人因健康狀況嚴重,無法親自回港辦理申請,可提供由公立醫院或診所發出的醫生證明。經社署核實後,社署會委託代理機構(廣東計劃為「新家園協會」,福建計劃為「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協助申請人完成手續。

  查詢熱線:852 3105 3266(社會保障辦事處)

  *津貼直接存入申請人內地賬戶的安排尚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