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發展離岸金融 為出海企打造避風港
【大公報訊】記者倪巍晨上海報道: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改委、金融監管總局、中證監、國家外管局、上海市人民政府聯合印發的《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發展離岸金融行動方案(行動方案)》昨日正式發布。《行動方案》提出,到2027年末,初步建立適應離岸金融業務的業務規則、風險管理和處置、營商環境等制度體系;到2030年末,逐步形成相對成熟的離岸金融制度和法治體系;到2035年末,成為離岸、在岸高水平統籌協調發展的戰略樞紐。
《行動方案》聚焦服務中國近年來逐漸形成的離岸經濟金融需求,為「走出去」企業打造安全可靠的「金融避風港」,為全球其他國家和地區企業提供安全可靠優質的離岸金融,便利跨國公司全球配置資源,更好服務推進人民幣國際化,更好滿足建設強大的國際金融中心和金融強國的需要。《行動方案》從支持在浦東新區開展離岸金融先行先試、資金流動與賬戶管理、數字化應用、離岸金融業務、離岸金融法律制度體系、離岸金融監管和風險防控、統籌推進實施等方面提出重點舉措,對加快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和在更深層次、更寬領域推進金融高水平開放具有重要意義。
上海市經濟學會副秘書長鄧志超分析,《行動方案》是首份系統性、全方位闡述上海如何構建離岸金融體系的綱領性文件,更是一份明確了發展目標、實施路徑與核心模式的宏偉藍圖。《行動方案》設定了清晰的時間表,有助於穩定市場長期預期,其提出的「物理集聚、主體限定、賬戶隔離」三大核心方式,極具創新性,構築了安全與發展的堅實框架。
下一步試點貿易外匯結算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潘功勝昨日在「2026陸家嘴論壇」上表示,支持上海率先構建與國際金融中心相匹配的離岸金融業務體系。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朱鶴新介紹,下一步要支持上海開展更加靈活的貿易外匯結算試點、實施跨境再保險收入境外投資便利化試點、推廣跨國公司資金集中運營管理等政策,提升制度集成創新效能,更大力度支持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