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論風生/善用公眾諮詢廣納民智 團結各界共繪五年藍圖\侯毅博

  香港特區政府展開為期兩個月的五年規劃公眾諮詢,這次諮詢不僅體現政府對民意的重視,更彰顯了行政主導體制下,行政立法良性互動、共謀發展的新氣象。展望未來,如何在廣開言路的基礎上構建一個更專業、更高效的民意收集與回應機制,讓「民意」真正轉化為「民益」,是現今值得思考的課題。

  五年規劃關乎香港經濟社會在未來五年的發展布局,涵蓋經濟、產業、空間規劃、基建、綠色轉型,以及醫療、教育、房屋、福利、安老等多個重大議題,可以說與每一位市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特區政府積極傾聽不同界別、不同階層的民意,這種主動「問需於民、問計於民」的做法,折射出特區政府希望將規劃建立在廣泛共識之上。

  值得留意的是,特區政府在提速編制規劃的同時,並未壓縮公眾諮詢的時間。事實上,效率與誠意並不矛盾,恰恰相反,正是因為有扎實的民意基礎,決策才能在執行階段事半功倍。

  有民意基礎執行事半功倍

  公眾諮詢從來不是施政的點綴,而是現代治理中不可替代的關鍵一環。或許並非每一位市民都是政策專家,但每個人都有權在影響自身福祉的議題上被聽見。這種「被聽見」本身,就是公眾對政府信任的基石。更深一層看,公眾諮詢是一座凝聚共識的熔爐。香港社會多元複雜,不同階層對發展往往各持己見,諮詢過程提供的正是一個公開有序的表達空間,讓不同利益和觀點在同一平台上理性碰撞,在諮詢中自然形成的共識。諮詢還蘊含着巨大的社會智力資源,市民和業界身處發展一線,對政策的實際效果有着最敏銳的觸覺,這些來自民間的「活的資訊」,正是提升政策精準度的重要資料。在這個意義上,諮詢不僅是謙卑的姿態,更是智慧的集納。

  廣開言路只是起點,公眾諮詢要真正發揮效能,關鍵還在於政府能否與立法機關形成合力,高效收集並真誠回應民意。行政長官李家超指出,立法會將就此展開充分討論,務求文件獲得行政、立法兩大機關的共同認同,逐步使之成為香港的「慣例」。這恰恰是行政主導體制下,行政立法良性互動的核心要義所在。

  近期,臨近地區就相關規劃開展的公眾諮詢,提供了可資借鑒的經驗。在為期40日的公開諮詢期間,不僅安排了三場面向全體市民的公眾諮詢會,更針對不同領域和群體,舉辦了工商、大健康與金融及科技、智庫與專業界等多場專場諮詢,並召開了立法會專場和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專場等,在各自專場中展開更有深度的專業對話。香港擁有眾多高水平的研究機構和專業團體,立法會議員亦與市民和不同業界代表保持緊密聯繫,可以繼續推動相關諮詢活動。政府可聯同立法會議員籌辦金融、創科、土地規劃等不同範疇的專業界諮詢專場,將民間分散的意見高效整合為系統性的政策建言,做到有的放矢、精準聚焦。

  行政立法全鏈條協同發力

  收集民意的最終目的,是回應民意。倘若市民踴躍提交的意見如石沉大海,諮詢便會流於形式,甚至傷害公眾日後參與政策的熱情。而要做到真誠回應,單靠政府一方的自覺並不足夠,更需要立法機關協作,因此構建行政立法協同機制至關重要。一方面,政府可在諮詢期結束後,及時整理意見匯編和回應報告,清楚說明哪些意見被採納、哪些因客觀條件未能採納並解釋原因。

  另一方面,立法會議員可憑藉其民意代表身份,在審議規劃文件時持續跟進政府的回應質量,追問未被採納意見的後續處理,甚至就爭議較大的議題要求政府作出進一步說明。這種政府主動回應、立法持續監督的雙向機制,既能讓公眾感受到意見被認真對待,也能在透明公開的過程中增進社會對政策的理解。唯有行政與立法在「收集—回應」的全鏈條上協同發力,五年規劃所承載的民意,才能真正從紙面走進現實。

  香港正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五年規劃承載着市民對美好生活的期盼。特區政府現正在進行的公眾諮詢,是重視民意的具體實踐,而行政立法在民意收集與回應上攜手合作,則寫下了良政善治的生動註腳。當民意被真誠傾聽、被高效收集、被清晰回應,政府的施政便會獲得更堅實的民意基礎,五年規劃所描繪的願景,也將更有條件惠及每一位香港市民。

  深圳大學法學院博士生、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