呻帶榴槤搭巴士被拒 乘客發帖呼冤反被批

  榴槤氣味濃烈,好惡呈兩極分化,不時引發爭議。近日就有榴槤愛好者因手持一盒榴槤果肉上巴士,雖付足車資仍被車長下令落車,失望之餘發帖鳴冤,「密封好又冇味嘅榴槤,城巴都唔畀帶咩?」又求教網民有否類似經驗冀覓支持。不過網民多不賣賬,批樓主大搖大擺在車長面前拎住榴槤上車是「自找麻煩」,「你話無味,唔代表人哋話無味」,大鬧「自私」、「零反省」,並嘲「圍爐取暖失敗」。

  樓主在Fb群組「香港榴槤關注組2.0」以「帶密封榴槤上城巴都被叫落車」為題發帖,分享下班到超市買盒泰國榴槤,形容「包得好密實」,怎料被車長見到即告知「巴士係唔可以帶榴槤上車」。他指當時已付車資,問車費怎樣處理,對方卻冷淡着他聯絡公司追討,他怕影響其他乘客就讓步下車。樓主直言「都聞唔到有乜榴槤味」,又指「平時我都咁帶,其他司機都冇問題,今次真係有啲失望」。

  籲在家附近購買不用乘車

  帖文招來大批留言,個別網民站在樓主的一邊,「香港有條例唔畀買榴槤上巴士咩?」「又唔係車上食」、「呢個包裝真係包得好好」。惟更多網民撐車長決定正確,「做得啱,明顯會影響其他乘客」,並鬧樓主「大搖大擺咁俾司機睇到」、「呢啲叫密封咩」、「好心你行路啦,拎住個貓屎」、「你好自私,成件事零反省自己,字裏行間全都係怪司機」。有理性網民就提議「其實無論個榴槤係開咗定未開,點包到實都係會有味,所以最好係喺屋企附近買,買完行路返屋企,唔使坐車,就無咁煩」。

  香港雖無法例禁止攜帶榴槤乘車,但《公共巴士服務規例》(第230A章)第14(3)(b)條列明,乘客「不得攜帶厭惡性物品」。鑑於榴槤味濃,車長有權依據條例拒絕搭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