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規劃綱要核電相關部署(2026-2030)


  總體定位

  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重點布局沿海核電基地。

  沿海核電

  2030年核電運行裝機力爭達到1.1億千瓦。

  技術路線

  規模化推廣「華龍一號」、「國和一號」三代核電;加快第四代核電技術研發與示範應用;推進小型壓水堆商業化。

  區域布局

  山東、浙江、廣東、福建等沿海省份安全有序新增機組。

  建設節奏

  年均核准8-10台核電機組,實現標準化、批量化建設。

  綜合利用

  推動核能供熱、製氫、海水淡化等多用途耦合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