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紅線/不良營銷售賣玩偶 或觸犯法律
此類「解壓娃娃」是否觸及法治紅線?北京市東衛律師事務所黃曉宇律師表示,解壓玩偶本身不是違禁物品,但商家如果打着解壓的旗號,通過拍攝玩偶不雅動作、暴力虐待摧殘玩偶等低俗色情、暴力畫面進行營銷售賣,就會涉及違背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則,嚴重時可能面臨承擔行政乃至刑事責任的風險。
黃曉宇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保護社會公序良俗,如果將嬰兒玩偶色情化、暴力化演繹,將扭曲公眾認知,縱容暴力與低俗觀念,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黃曉宇表示,商家還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規定。法律規定廣告不得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且不得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如果商家行為嚴重,還可能涉及承擔行政處罰乃至刑事責任。
他解釋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禁止利用網絡傳播淫穢、侮辱等內容,否則可處行政拘留、罰款等。「一旦情節更加嚴重,還可能觸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紅線,涉及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等相關犯罪。」
在明顯位置予以顯著提示
《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信息分類辦法》已於今年3月1日起施行。記者注意到,這類規定中所提到的可能引發或誘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行為包括「帶有性暗示、性挑逗的內容」「存在危險動作」「畸形審美、低俗惡俗文化」「違反公序良俗的價值導向」「惡搞未成年人」等。該《辦法》要求,對於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信息,製作、複製、發布、傳播該信息的組織和個人應當按照《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要求,在信息展示前,在明顯位置作出顯著提示。
方增泉建議,從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角度,短視頻平台和電商平台應加強監管,利用人工智能技術識別「嬰兒形態解壓玩具」及相關營銷語,並加強審核,在信息展示前,在明顯位置予以顯著提示。\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