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屋項目擬留「儲備單位」安置劏房戶

  圖:過渡性房屋整體入住率維持高水平,圖為打鼓嶺博愛昇平村。
  圖:過渡性房屋整體入住率維持高水平,圖為打鼓嶺博愛昇平村。

  【大公報訊】記者游茜茵報道: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昨日開會討論過渡性房屋最新進展,房屋局建議由7月1日起,在市區及擴展市區項目預留「儲備單位」作緊急安置用途,協助為受簡樸房條例影響、被業主逼遷的劏房戶提供最多3個月臨時居所,初步估計高峰期約有180個儲備單位。

  房屋局副局長戴尚誠表示,截至4月底,政府已落實提供21158個過渡性房屋單位,超出原定2萬個目標,全部已落成並投入使用。目前整體入住率維持高水平,市區及擴展市區項目達87%,新界區達88%,37個項目更已超過100%,最高達190%。戴尚誠又指出,累計已有約3.9萬人入住過渡性房屋,當中約3200戶、近7000人已上樓入住公屋。現時當局正聯同六隊區域服務隊做了約80場宣講,共有逾6000人參與,當中包括劏房住戶,未來亦會繼續做宣傳去協助他們申請過渡性房屋。

  房屋局建議同時調整過渡屋租戶比例,將市區及擴展市區項目的甲、乙類租戶比例,由現時最高6:4或5:5,進一步放寬至4:6,以便營運機構更靈活接收乙類住戶,配合簡樸房制度落實後的需要。局方亦提出新增「儲備單位」,申請資格與現行丙類租戶相同,但要額外證明有迫切居住需要;相關申請經審核後,再交中央小組編配,預計一星期內可完成。

  多名議員關注「儲備單位」只可住3個月,憂慮期滿後會否出現安置真空。立法會議員梁文廣提及,制度雖屬緊急安排,但審批程序涉及多個層次,關鍵在於能否做到真正即時支援,甚至考慮先入住後審核的機制。戴尚誠回應稱,3個月期限是為應急而設,期滿後如仍未獲編配,單位會重新納入一般甲、乙、丙類租戶安排。

  戴尚誠回應議員追問過渡性房屋資源效益,以及過渡屋會否「完成歷史任務」時表示,過渡性房屋仍有其角色,可為輪候公屋的基層家庭、突發事故受影響居民提供安全、衞生及租金相宜的短期居所;至於表現較低的項目,會按土地及實際需要檢視是否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