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資源變成產業生產力 北都呼喚創新機制釋放土地


  北部都會區建設正全速推進,隨着大規模收地展開,土地回收複雜、審批流程冗長、產業用地供給結構不合理……這些「老大難」問題正成為北都發展提速的最大絆腳石。政府擬訂立的《北部都會區條例》,能否為土地開發拆牆鬆綁?北都發展該如何通過機制創新,將土地資源變為產業生產力?

  有服務地區多年的區議員及鄉事領袖表示,過去不少「條條框框」拖慢北都發展,政府應藉訂立北都專屬法例之機,推動機制創新,為土地開發拆牆鬆綁,實現發展提速;有智庫及專業人士建議,政府應優化祖堂地決策機制,並引入「以土地入股」等多元補償方式,以加快收地步伐,減低社會阻力。\大公報記者 曾敏捷

  一半土地業權未釐清 一半未能聯絡業權人

  北都發展涉及大規模收地,未來五年預計收回約680公頃私人土地。以首個進入施工階段的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為例,政府需收回2498幅私人土地,涉及178公頃。截至去年三月,累計支付143億元補償金,仍有約169億元未支付,當中一半因土地業權未釐清、文件不齊全,另一半則未能聯絡業權人。

  「(北都)收地進度給人感覺『慢』,核心瓶頸並非政府無權收地,問題在於由公布發展意向,到土地變成『熟地』的流程,非常漫長,當中包括規劃、諮詢、城規程序、環評及各類許可證申請,動輒數年甚至更久。」身兼北區區議員及打鼓嶺鄉事委員會主席的陳月明服務地區多年,見證北都發展。她認為,香港設有《收回土地條例》,政府以公共用途收地的法理基礎非常清晰,但土地開發程序仍有待優化。

  身兼北區區議員及新界北立法會議員的姚銘直言,過去「很多條條框框制約了進度」。他以土地開發為例:「單是土地諮詢、更改用途,就要走大量程式;以往申請農地、鄉村發展用地的臨時或短期用途,還要經過城規、環保等多部門審批,即便只是建臨時設施,政府對渠務、混凝土厚度、消防設備的要求卻和永久設施一樣,嚴重拖慢了進度。」

  在收地補償過程中,祖堂地處理及土地業權不清晰被視為最棘手環節。姚銘形容:「很多土地是幾兄弟合買的,要核實所有人身份很麻煩;祖堂地更需全體成員同意,但不少成員身處海外,聯繫並達成一致非常困難。聽聞收地時,宗親會要在外國唐人街貼告示找人。」他指業權不清已積壓上百億元土地賠償,每日衍生高額利息,既拖慢收地進度,亦增加發展成本。

  「部分成員長居海外,有個別人士反對,連本地族老和司理人都難以協調,補償款項拖延超過十年比比皆是,情況極不理想。」陳月明說,過去因地政總署要求取得全體祖堂成員同意才能發放補償,導致大量款項被拖延。

  為加快北都發展,政府提出訂立北都專屬法例,進一步為北都規劃和地政程序拆牆鬆綁,包括簡化城規程序、加快支付被收回土地補償等。陳月明認為,簡化城規程序能有效壓縮前期行政時間,而專屬法例提出「毋須100%同意即可發放補償」,有助理順地政總署與民政總署的職能分工,讓補償金及時到位。

  姚銘則進一步建議,應將出售祖堂地的同意比例由現行100%降至80%至90%,從根本加快業權處理。他同時關注創新技術應用瓶頸,以粉嶺繞道龍躍頭交匯處行人天橋工程為例,雖成功利用橫向轉體技術及國產S960超高強鋼材,較原定工期快近一年,但仍須經過本地多重驗證耗費不少時間。「若一些技術在內地已經很成熟,甚至已『出海』,是否仍須多重本地驗證?」他期望北都專屬法例能簡化驗證流程,提升工務效率。

  智庫倡「土地入股」 化阻力為動力雙贏

  團結香港基金副總裁兼公共政策研究院執行總監葉文祺分析指出,政府在2023年修訂六條主體法例,精簡了城市規劃、收回土地等法定程序,將大型發展項目從立項到「熟地」供應的時間,由平均約13年減至約7年,對北都提速發揮顯著作用。

  葉文祺認同政府擬透過設立北都專屬法例,加快支付被收回土地的補償,並建議參考市建局重建的做法,將祖堂地同意出售比例降至80%至90%,並將相關優化條文直接加入《北部都會區條例》,毋須單獨修訂《新界條例》,以收立竿見影之效。

  除了簡化程序,葉文祺認為政府應增加補償彈性。他建議參考內地做法,允許土地業權人以土地入股園區公司,參與北都發展。陳月明亦支持透過「土地參股」等多元化融資模式推動北都發展,讓祖堂以長期投資的方式參與開發,共享未來土地升值及產業發展的長遠紅利,有助爭取鄉事和私人土地業權人對發展項目的支持,化阻力為動力。

  北都在未來十年將新增約1800公頃發展土地,佔全港新增土地供應約40%。北都發展要真正提速,除依靠專屬法例簡化程序外,更需在祖堂地決策機制、補償方式多元化和創新技術應用等層面大膽突破,方能在加快土地供應的同時,減低社會阻力,實現政府與居民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