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指方向正確 憂部分工作難量化
政府10月1日起推行公務員評核制度優化計劃第一期,多名立法會議員認為有關優化措施正確,能夠做到獎罰分明。對於獲評為第4至6級將不獲發增薪點的公務員佔5%至10%,他們認為不必設定硬性的百分比指標,以免部門被迫「交人頭」,而評核方面可以訂立一個大致的指引作參考。
立法會工程界議員卜國明表示,政府提出只有表現滿意才獲增薪,方向公平及正確,但認為原則上不應設定人數比例的硬指標,因為若團隊中每個人都表現良好,沒有理由強制要壓低其評級,明明表現值得相應薪酬,卻硬要被評為第4至6級,被迫要「交人頭」。
立法會勞工界議員林偉江亦認為評核制度整體方向正確,不過,部分規模較小的政府部門,可能只有數十人甚至不足十人,若按指定比例要求,強制劃出一定人員比例不獲發增薪點,但部分前線公務員的工作表現較難量化,如負責牌照申領、文件處理的人員,若團隊成員都準時完成工作、出勤良好,表現相若,則很難在當中評出表現較差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