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專家︰經互聯互通可合法買港股

  中國證監會等八部門昨日聯合印發《綜合整治非法跨境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活動實施方案》,明確未來5大主要整治任務。分析稱,新政針對的是境外機構的非法跨境展業活動,投資者仍可透過「港股通、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跨境理財通」等合法渠道開展境外投資。總體看,此次政策力度較大,監管態度更為堅決,相關舉措有利於淨化市場生態,護航中國資本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前券商首席經濟學家李大霄表示,從監管部門政策表述看,此次整治對象涉及三類,一是非法跨境經營證券期貨基金業務的境外機構;二是協助境外機構非法跨境經營的境內關聯或合作主體,以及招攬境內投資者的非法中介;三是違法違規發布信息的互聯網平台及網絡自媒體。他認為,《方案》旨在引導投資者通過合法途徑開展境外投資,護航中國資本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從政策內容看「是次政策的力度較大、監管態度更為堅決,相關措施料能更好淨化市場生態,有利於資本市場的持續健康發展」。

  受影響賬戶不會強制平倉

  存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障方面,李大霄留意到,《方案》設置了為期2年的集中整治期,並分階段停止境外機構相關境內服務,過渡期內存量投資者仍可登錄相關賬戶,但只能進行單向賣出操作或資金轉出,禁止買入或資金轉入。依據政策,過渡期結束後,境外機構全面關停境內網站、交易軟件及配套服務,存量投資者賬戶在境內將無法交易,但不會被強制註銷和平倉。\大公報記者倪巍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