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驚變按摩店音響展銷場
為加強情報搜集以更精準打擊濫用公屋,房屋委員會於去年1月起推出「舉報濫用公屋獎」計劃,截至今年3月底,600宗舉報個案完成調查,當中25宗個案獲確認成立,濫用公屋住戶需交回單位。房委會昨日回覆《大公報》查詢表示,被成功舉報的濫用個案,包括租戶將公屋單位改裝成按摩店,提供收費服務,另有租戶在公屋單位內陳列大量音響器材,作商業展銷用途。
房委會表示,目前另有300宗舉報個案,正處於不同調查階段。每成功收回一個濫用單位,便可節省約100萬元建屋成本,並加快一個家庭上樓,即時改善他們的居住環境及生活。\大公報記者 易曉彤、肖泓宇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前日在立法會會議書面回覆議員提問表示,截至今年3月底,共接獲5400宗舉報,當中約900宗具備可作進一步跟進,其中600宗已完成調查,共確認25宗成立。
網上廣告招客 鄰里受滋擾
房委會昨日回覆《大公報》查詢表示,該25宗個案中,3宗已於去年8月公布,涉及將公屋單位作商業用途,以及長期丟空單位等。其餘22宗新增個案,被濫用公屋單位分布於不同地區的公共屋邨,主要涉及非經常持續居住或長期丟空單位、將公屋單位作商業或非住宅用途、虛報入息及資產等。
房委會透露,在已完成調查的個案當中,有戶主將單位改裝成按摩店,並於屋內放置專業按摩床,提供收費按摩服務,導致不時有陌生人上門光顧,對鄰里造成滋擾。另有租戶在單位內作商業展銷用途,在屋內陳列大量音響器材,並於網上平台刊登廣告招徠顧客。有關個案的住戶均已被發出「遷出通知書」。
餘下的575宗已完成調查個案中,房委會稱,大部分經調查後確認舉報不成立,主要原因包括單位並無濫用情況、個案屬誤會、舉報人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等,因此相關調查程序已經結束。另有少部分的舉報個案經人員查證後,發現涉事單位不是房委會的出租公屋。
房委會表示,雖然約5400宗實名舉報當中,只有約900宗可作進一步跟進,但並未發現其餘個案出現「濫報」或胡亂舉報的情況,更沒有花費龐大的行政資源處理個案。舉報個案調查工作一般需時3至8個月,但需視乎個案複雜程度,包括是否涉及境外物業,或有否需要向其他政府部門或金融機構索取關鍵資料等。
收回單位節省百萬建築費
房委會認為,從整體社會效益而言,該計劃極具成本效益。公屋租戶如因濫用單位而被發出「遷出通知書」,所有家庭成員均須一同遷出單位。該租戶及其在租約終止時年滿18歲的家庭成員,由「遷出通知書」屆滿翌日起受到五年不得申請公屋,即使日後獲配公屋單位也不會獲配質素較佳公屋單位。而且《2025年房屋(修訂)條例》已於今年3月31日起生效,引入嚴重濫用公屋新罪行,刑罰更進一步加重。房委會稱,會繼續優化流程,提升調查效率。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柯創盛表示,舉報數字正面,收回的單位會再編配出去,有助加快公屋流轉,讓真正有需要的市民上樓。目前每個公屋單位的建築成本約需100萬元,每收回一個濫用單位,便可助政府節省100萬元。